说说俺的家乡好
时间:2024-10-31 01:50:18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刘璇 字号:【

  去年,笔者高中同学考上河南省沈丘县石槽集乡的公务员。她说:“我们现在重点就是人居环境整治,沈丘现在可美哩!”提起她的工作,她总是充满骄傲。这让笔者产生了好奇,也正好趁着过年探亲的机会让她带笔者看看家乡的变化。

  将就变讲究

  人居环境整治有成效

  厕所换新颜。“一个土坑两块砖,三尺土墙围半边,猪拱鸡挠粪满地,蝇蛆成群臭熏天。”这就是笔者记忆中的老家厕所情况。“现在不一样了,石槽集乡大部分的旱厕已经改为了水厕,臭味没了,苍蝇不见了,只要用脚轻轻一踩冲水阀,就中了。”叔叔说着家乡的变化,总是止不住地笑。

  “飞线”变“无线”。街道两侧乱拉乱扯的飞线,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曾是乡党委政府的“闹心事”。“开车到这里,傻眼,只好倒回去。”叔叔说道。常有村民抱怨,道路拓宽、房屋翻建、车辆出行,还都得看杆子的“脸色”。拔根电线杆,看着事儿不大,在基层治理中反倒成了“盲区”,但解决不好这个问题,既影响村容村貌,又阻碍了乡村建设的步伐。明确了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石槽集乡对杆线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确定问题办理的协同单位、时间进度、阶段性工作等内容,多方攥起拳头,形成合力,拔除电线杆10处,综合整治线路8700米,还乡村一片美丽天际线。

  污塘变广场。“村口原来是一片小池塘,本该成为绿柳成荫的休闲好去处,却意外变成了‘免费’的垃圾填埋堆。”一方小坑塘,六、七家人占用,各霸一角,堆垃圾、垛柴草、开小超市,坑内污水横流,垃圾横飞。先从最难的池塘入手,刚上任的小涂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少云立志做美丽乡村建设的“造型师”,他率先拿出1000元,要把废坑塘变成大广场。听到这个消息,村民们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捐土方的,捐方砖的,承诺免费用电的,捐资捐物达14万元,不到2个月的时间,崭新的广场出现在村民面前,乒乓球台、单杠等健身器材一应俱全。

  多主体协同

  人居环境整治有妙招

  农民积极性提升,主人翁意识增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美好环境。在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村民自发参与、主动作为、形成长效监督。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通过调研发现,石槽集乡开展“小手拉大手”和“每周五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制定完善“一事一议”“门前五包”“村规民约”“村歌”等规章制度,并通过新媒体大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性。激励评比,全民参与。创新捐款、捐物、捐力方式,制定光荣榜,公示出钱、出力、出人的详细情况,对村民的捐赠情况及时上榜,动员全民参与,给予农民精神上的奖励,让农民“有面子”“有声誉”。

  统筹推进、多元共治,提“质”增“颜”大变样。清扫垃圾、铲除小广告、清理占道经营、清运积存……乡镇党员干部全部集中精力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压实责任。明确县级领导责任、部门行业责任、乡镇落实责任、村级直接责任、督查巡查监督责任等“五个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相关领导合力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奖惩有力。沈丘县全程开展“双督双查双评”,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下,石槽集乡全乡上下自我加压奖优罚劣,严格落实月督查、季考核制度,督促整改,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察有效。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村民理事会,选取本村有威望、有公心、公道正道的人员,全程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员”“组织员”“监督员”作用,对村民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督促。

  几点思考

  明确责任边界,重点加强引导。在与朋友的交谈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对人居环境优化的热情高、干劲足,但在落实的过程中,工作知识匮乏,只能机械完成工作,相关工作流于形式,工作重点不明确。比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干部多将精力投入到扫大街、捡垃圾等群众力所能及的活动中,如此工作安排既耗费基层干部的大量精力,又不能调动群众主体的积极性。因此,基层干部应明确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责任边界,政府重点做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多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方面下功夫。

  群众参与意识不强。“有些群众将人居环境整治视为政府的事情,县乡干部热情高,农民却在‘等靠要’。”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该乡存在“干部进村干、群众路边看”、群众参与积极性不强、主动性不高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相关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不到位,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学,配套设施不完善,忽视宣传发动、教育引导,政府包揽过多,导致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二是部分农村中年龄相对较大的老人受传统习惯影响,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等不良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对环境保护缺乏正确的认知。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