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最近,这段来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次养老金的提高,是近年来上调幅度较大的一次,增长了19.4%。
“提高农村老年人待遇”近年来一直是基层农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彭州市白鹿镇白鹿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贵静认为,不止在养老金上,整个农村的养老问题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关注的“头等大事”。
她举了一个例子,前段时间,村里有一位老年人在家中去世,直到一天后才被发现,这件事给她带来了很大触动。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她决定今年在村里建设一个长者食堂,通过记录老年人是否来吃饭,及时发现异常;同时也可以缓解村庄外出打工人员的养老压力。
陈贵静说,经过调研,她发现,农村地区养老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供需脱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为此,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待遇。建议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财政补贴力度,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收入水平。同时,通过加强制度统筹和整合,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待遇差距,减小个人缴费贡献的差异。
二是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结合点,持续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将农村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纳入乡镇或者县级特殊保障名录,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多元筹资等渠道,确保必要性、刚性的基本养老服务资金得到供给保障。同时,加强农村适老化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在落实乡村振兴具体任务时,优先开展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生活困难的基础性服务项目,例如增设床铺助老设备、卫浴助老设备等。
三是培育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主体。建议相关部门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扶持,鼓励民间资本、爱心人士和民间组织创办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就近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入住服务。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村养老机构服务清单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投身养老行业的小微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等有保底营收,逐步壮大养老产业社会参与力量。
四是注重探访关爱与精神慰藉。建议建立常态化健康关爱巡访制度,在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开展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或心理疏导服务,化解其孤独感,提升其幸福感。除此之外,注重关注家庭照料者,将照料者纳入一定服务范围,并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其长期面对的家庭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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