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趋势。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顺应趋势发展,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总结盐城市各地的实践,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从集中土地的方式来分,有租赁集聚型、股份合作型、联耕联种型和“两区”分置型。一是租赁集聚型,主要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有偿租赁的方式,将分散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适度规模经营比较普遍的一种形式。二是股份合作型。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股份合作型的适度规模经营,以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集中土地,以合作经营的民主管理和利益联结机制,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方向,应当积极鼓励和大力倡导。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外发包给他人经营。这种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主要起了集中流转土地、代表农户对话、参与红利分配、争取政策扶持的作用。另一种是经营实体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专业大户以资金入股,共同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直接从事高效农业项目,对农户入股的土地实行保底分红。三是联耕联种型。联耕联种是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村组统一组织,破除田埂,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田间界址,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服务。联耕联种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破除田埂的方式,变一户多田为一田多户,实行连片种植,既适应了农机作业要求,又满足了老农种田需求,还实现了增产增收,是传统农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很好的形式。这种发端于射阳县的联耕联种型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在全市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已发展联耕联种示范点1828个,面积达到213万亩,占农户承包地的26%。有的地方还通过农民合作社,从联耕联种向联管联营发展。四是“两区”分置型。盐城市亭湖区在全省率先进行“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将农户承包地分为自种区和流转区,实行“两区”分置,自种区采取“一户一块田”模式,由愿意自种的农户在靠家、靠路、靠水的位置选择一整块田开展生产。流转区采取“多户一块田”模式,将大条田租给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先行试点的3个村共涉及农户431户,109户在自种区选择自种,322户选择将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给8个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从土地方式来分,有家庭经营型、企业经营型、合作经营型和委托经营型。一是家庭经营型。主要指以家庭为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主体形式为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已发展家庭农场30225家,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380.6万亩,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126亩。二是企业经营型。主要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从事规模种养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主体形式为农业公司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合作经营型。主要指以农民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其主体形式为农民合作社和农地股份合作社的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委托经营型。主要是指委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多样化形式发展。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应把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作为重点来引导发展。着力培育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在粮食主产区应积极推广联耕联种这种不改变农户承包经营权的适度规模经营形式。也可以探索推进“两区”分置改革试点,将农户承包地分为自种区和流转区,实行“两区”分置。同时,也要适应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新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参与适度规模经营。
(二)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现阶段,对一般种粮土地,经营规模宜放在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或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更加注重资本科技投入,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素质的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经营农业。加强财务收支核算,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管理农业,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对其他农户发展农业生产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着眼绿色化取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高举绿色发展大旗,率先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之路,更加注重使用现代化装备,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要坚持以生态循环、绿色生产为导向,更加重视推行标准化生产,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控,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绿色食品,更好满足人们安全健康的新需求。
(四)立足社会化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强化公益性服务,鼓励县乡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机械作业、粮食烘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积极鼓励农机合作社等社会服务组织,为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服务。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发展。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的期限和价格,依法保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六)加大多元化扶持发展。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适度规模经营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创新涉农贷款抵押担保方式,鼓励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农业设施等抵押贷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减轻土地流入方资金压力,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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