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市: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规范宅基地管理
时间:2024-12-16 14:54:41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江云丹 字号:【

  近年来,云南省蒙自市规范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强化各相关主体在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农村用地建房管理,保障了农民居住权益。

  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

  及时制定联审联办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职责权限。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指导各乡(镇)及时制定联审联办工作方案、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明确各级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2023年年底,制定印发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组建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队伍,明确职责,确保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及时开展。

  抽调人员组成政策宣传工作组,做好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统计调查,深入各乡(镇)联合开展违法建房处置工作。一方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人力资源调配,争取由宅基地管理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宅基地管理业务工作。另一方面,每年年底及时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及新增宅基地用地需求摸底调查并汇总上报,同时,将新增宅基地用地数据报市自然资源局,确保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

  配备县乡宅基地管理的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明确乡(镇)原国土所具体工作人员兼任乡(镇)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人员,创新探索村组干部或土地管理员兼任农村宅基地协管员的形式,确保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违法用地建房。

  完善执法流程,加强农村宅基地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县、乡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全员持证执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业务能力,鼓励已取证人员积极参加线上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确保违法建房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和协管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集中开展市级培训3期,深入到乡(镇)开展联审联办业务工作培训7期,累计培训406人次,为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打好基础。

  强化部门协作联合

  完善农村宅基地监管,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进行统筹指导,不断强化对农民用地建房的监管力度。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研究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事项,联合指导乡(镇)建立完善联审联办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督促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通知》,督促乡(镇)明确宅基地审批部门、办公地点、办事人员,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目前,全市13个乡(镇)已完成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乡(镇)审批办公室地点已挂牌,办事流程和相关制度已上墙,已开展农村宅基地申请受理和审批工作,截至2024年11月,已受理申请1384宗,审批896宗。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就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乱占耕地建房查处等事项进行对接沟通,及时研究制止乱建和未批先建等相关工作的机制。

  (作者单位:云南省蒙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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