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治理有效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近日,全国乡村治理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强调,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
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领导在基层得到全面加强,乡村治理政策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网格化、接诉即办等一批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方法得到广泛应用。但要实现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乡村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亟需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打造坚强堡垒,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只有始终将党组织领导贯穿到乡村治理全过程,才能确保善治之路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应找准切入点,以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为依托,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好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丰富“工具箱”,持续创新“三治”结合实现形式。作为一种理念和工作方法,“三治”结合实现形式的日益丰富离不开各地不断涌现的创新做法。一方面,应将探索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应聚焦农村社会表现突出、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存在范围广泛的问题,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通过乡村治理方式创新、能力提升推动保障农民群众有效参与,探索党组织领导“三治”结合有效路径。另一方面,应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乡村治理结合。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应结合乡村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将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中,探索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方式方法。此外,应在各地探索创新的基础上,总结做法中普遍性的内在规律,把务实管用的创新实践凝练提升为制度性安排,持续完善政策制度。
以县域为突破,构建城乡治理协同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在治理水平上同步跟进,实现协同。县级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层级。应健全县乡村联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县域内城乡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均等化,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乡镇是乡村的中心,是农村资源要素交换的关键节点。应持续减轻基层负担,理清乡镇履职事项,推动治理资源和服务重心下移,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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