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生产方式不断创新,对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工作的辅导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从《规程》中可以看出,辅导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政策保障措施有所加强,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贯彻执行《规程》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本人通过10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出以下三点体会,供各县级辅导员参考。
一、善于理论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储备,这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辅导员的基础
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不学习就没有做好辅导员的工作底气。作为一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辅导员,一是要善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政治经济学、农业经济发展等理论知识,掌握一些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常识、基本规律。二是要善于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县工程、金融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文件,知晓农业农村发展的大政方针、战略部署。三是要善于学习《农业法》《公司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一些基本的涉农法律法规。四是要善于学习农业大省、强省和周边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选择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落地应用。五是要善于学习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农业经营制度和生产方式。通过学习,在丰富理论知识储备的同时,加强对国内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分析,从而增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地位和作用的战略认识,明确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做到明政策、懂法律、有思路、有措施。实践证明,只有做到了一定理论知识的积累,才能在日常指导服务工作中与时俱进,不说外行话,其观点或意见才能得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认同;不搞花架子,其工作行动才能得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跟从。
二、善于调查研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这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辅导员的关键
作为一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辅导员,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键在于脚沾泥土接地气、深入一线访民意。一是要自觉走出办公室,隔三差五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看一看、问一问、坐一坐,重点围绕政策落实、土地流转、金融贷款、劳务用工、安全生产、科技运用、财务管理、品牌打造等内容开展广泛调查。通过调查,弄清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并提出有参考性的意见、建议或工作提示,对接有关部门和机构,帮助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切实弄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和属性、区别与联系,分门别类将市场主体注册(注销)登记要件、工作流程和备案许可,以及农业经济合同(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农业劳务用工合同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登记簿、农业品牌创建等文件材料制作成示范文本,或编印成指导手册,或整理成资料清单,免费提供给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使用,切实当好文秘“店小二”。三是要充公尊重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主创新和创造成果,坚持以“指导不干预、服务不包办、调研不添乱”的原则,向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拜师学艺,多俯下身子到田间地头学技术、同劳动,要为他们多鼓干劲多加油,少踩刹车少说不,尽量少让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表格、做问卷、整资料。四是要加强乡、村辅导员的示范教育,要身体力行做给主体看,带着辅导员干,争做一名“只拿粉笔不拿教鞭”的优秀辅导员。
三、善于开展活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这是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辅导员的技巧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实行的是选聘制,其工作质量的好坏没有一个明确的评价体系,但笔者认为,一个地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程度的高低、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小或可成为一个参考指标。因此,作为一名县级辅导员,不仅要有崇农爱农情怀,更要自觉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坚持总体规范、引领示范、培育典范的梯级发展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大力开展系列活动,推动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质、在提质中增效。一是常态化开展查促活动,查组织体系促硬件升级、查运行机制促管理规范、查利益联结促成果共享、查服务功能促能力增强、查经营规模促辐射带动、查综合效益促质量提升,对查促活动中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督促并指导整改落实。要制定年度查促重点,如秭归县2023年明确的查促重点是,家庭农场查“随手记”软件运用促经营记录规范,农民合作社查财务规范管理促“两个制度”落地见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查服务台账促利益联结。查促活动要坚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争取一年一小变、三年大进度。二是针对性开展培训活动,积极运用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分类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业务培训,采用理论学习、参观考察和实训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不断拓宽视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信心,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选择性开展促销活动,每年组织部分有包装、有品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端午节、丰收节、年货节上参加展销,积极推荐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展会、农博会等品牌宣推行动,全方位、多维度助力农产品销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外宣传。四是创造性开展帮扶活动,动员部分示范主体充分发挥会管理、懂技术、有渠道、信息广、人才多等资源优势,结对帮扶一个或多个非示范主体,对帮扶成效明显的优先聘任为县级社会辅导员,协助县、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在壮大辅导员队伍的同时,全面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质量提升。
(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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