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回顾及趋势展望
时间:2023-10-16 09:34:17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吕之望 字号:【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农村集体经济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体现的是“统”的职能,是实现“统分结合”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历史进程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过合作化的浪潮,也曾在低谷徘徊,在不同阶段表现出鲜明的特征。进入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重新焕发活力,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重要途径。随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农村集体经济将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笔者通过梳理回顾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探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趋势。

  一、农村集体经济早期的发展过程

  农村集体经济正式缘起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因此,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设置成员股以这个时间段为起始点。从合作化运动到改革开放之前可以看作第一阶段。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基本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格局,生产资料归生产(大)队以及人民公社所有。但是由于当时工农业存在巨大的剪刀差,农业和农村几乎难以形成积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农村改革明确了“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体制。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前集体经济是主流,生产也以农业为主,个体生产限于自留地的范畴,则在“大包干”之后,农户的个体经营成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主旋律,尽管土地属于村组集体,但是随着土地承包权日益完善,集体经济淡化,“统分结合”中的“分”凸显。包干到户的制度一直延续至今,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动力源泉。但也需要认识到,在分田到户之后,“统分结合”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统”的部分无法有效实现,根本原因在于基层组织权利和职能界定不清楚。

  值得关注的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农村集体开始充分利用自身在劳动力、土地方面的优势,借着价格放开的东风,开办企业寻求市场盈利机会。乡镇企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用武之地,其产品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当时急剧扩大的消费需求,因此一度发展迅猛,被形容为“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场景。据统计,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乡镇企业的总产值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三成以上。不过,乡镇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够先进、产权模糊也制约了其发展的后劲。

  世纪之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增长。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政策向农业农村倾斜,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周边郊区,农村集体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集体资产也在不断积累,广东等地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探索。

  二、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探索蔚然成风,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更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成为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纲领。在农业农村部的积极推动下,我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从中央层面首次提出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体现在农村集体经济具有新的职能,要在共同富裕中发挥巨大作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充分尊重农民个体的选择,保护农民利益。在经营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能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并采用更丰富多样的生产经营方式,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也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我国在不断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的管理体系。近年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要求更加迫切,2021年12月,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遵循,明确了原则。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可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良好法治基础。2022年12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立法是众望所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一旦正式确立,现实当中一些具有争议且模糊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同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化特征和发展趋势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在广大农村,很多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仍然是以物业经济以及居间服务为主,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和资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风险,保障集体收入。在发展势头良好、运营成熟的地区,集体经济的运营往往有从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参与,实现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摆脱了以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少专业人士的不利局面。

  可以看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实践中,各地集体经济形态从传统的物业经济向多个领域延伸,从坐收地租向股权投资、股份合作拓展。同时经营方式更加多元化,除了自主经营,还有联合经营,或者引入社会资本以集体资产入股。

  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层出不穷,如北京市海淀区,因其地理位置优越,集体资源较为丰富,起步较早,目前集体经济的体量已经非常可观,其经营方式也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为发展集体经济,鼓励规模较小的村集体开展飞地抱团,支持其入股大项目,同时盘活宅基地,开展乡村旅游,取得了显著效果。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在城中村、城郊村推行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盘活商业物流资源,实现集体持续增收。

  农村集体经济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至关重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怎样才算是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目前来看,一要进一步完善成员身份界定。因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农村诸多权益和收益分配的依据。如承包地、宅基地的相关权利,以及集体收益分红,要通过明确成员身份“总开关”的功能,从而确保与之相关的农村各项权能落到实处。二要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盘活闲置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农民能够切身感受到集体资产股权的收益。三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清晰界定基层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的界限,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的“政经分离”,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聚焦于农村经济发展。在未来若干年里,还应该赋予农村集体资产更丰富的权能,实现抵(质)押担保等功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

  (本文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23TC013。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刘天承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