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镇过渡转移,农村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再加上管理的滞后,山东省宁阳县东疏镇出现了大量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农房,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民财产权利的有效实现,多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已成为当前东疏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课题。通过探索实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三明确”“三结合”“三分成”,东疏镇走出了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特色苗木产业的新路径,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三明确”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一是明确符合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条件的应登尽登。东疏镇成立确权办,配合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农房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全镇全面完成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颁发确权证书16700本,为下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运行”的联审联办机制。东疏镇为确保群众“一次办好”,建立由镇确权办牵头,镇建设办、镇自然资源所组成的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机构,规范办理流程和要件,一站式指导村民建房申请和有关资料填报工作,有序开展宅基地审批工作。尤其是对根据村委会规划另外选址新建住房的,指导农户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新住房建设完成后,在一定时间内拆除旧房,老宅基地依法收归集体。
三是明确探索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条件。对村内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经村集体和五保户协商,签订协议,约定生活由村集体照顾,在世时宅基地由五保户居住,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进行闲置利用。对长期在外有稳定工作、已在外购房的村民,村集体在尊重该户意愿基础上,与该户签订宅基地有偿退出协议。村集体对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开展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为乡村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三结合”强化多业态盘活利用
东疏镇加强对收归村集体的宅基地、坑塘和荒片的指导服务,因村制宜,引导以村集体为主进行盘活利用。村集体出动机械、人工,统一拆除房屋、统一整平土地、统一规划用途,激活闲置宅基地的市场属性,让“沉睡”的资源增值。
一是结合镇域“苗木特色”,发展苗木产业。结合东疏镇实施的“万树村”工程,各村在拆出的宅基地、整理出的荒片以及主干道两侧,栽植白蜡、法桐、樱花、红叶石楠等苗木,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既美化村庄环境,又增加集体收入,沿街苗木成为村集体增收的“绿色银行”,全镇达到“万树村”标准的有37个村。从目前实施情况看,皂角树每株树木全部成本约 35 元,栽植5年后能长到直径10厘米,每棵树木保守估计能卖到400 元以上,皂刺、皂米能卖到50元以上,平均每棵树每年增值60 多元。栽植其他苗木,成本平均每颗30元左右,5年后,能卖170元至200元,平均每年每棵树增值30 多元,每个“万树村”村集体和村民每年可增收10万元以上。
二是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公益娱乐设施。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群众期盼,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百姓大舞台等文体设施,净水站、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如,耿庄村对清理的宅基地统一规划,建设“耿庄八园”,既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又依此发展民俗旅游,增加集体和群众收入。
三是结合文化传承,发展乡村红色旅游。引导各村挖掘传统民俗和乡愁文化,整治闲置宅基地建立村史馆、纪念馆等设施,为乡村振兴“寻根铸魂”。大伯集村挖掘“红色文化”,建立华东野战军“攻济打援指挥部”,初步提炼“胸怀全局、前瞻谋划、周密部署、敢于攻坚”的红色基因,打造全省党史教育基地。
三、“三分成”强化集体与农户利益联结
各村空闲地整理栽植苗木后,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发包,加强苗木后期管护,保障苗木成活率。制定苗木管护分成机制,成材后由集体统一销售,所得收益按农户和集体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一是收益三七分成模式。适用于集体与农户承包经营。为调动已拆旧建新原宅基地使有人积极性,对拆出的宅基地,同等条件下,原宅基地使用人优先承包且承包利益适当倾斜。由集体负责供苗,收益占三成,原宅基地使用人负责管护,收益占七成。老王庄村清理宅基地荒片26亩,培育红叶石楠3万多棵,其中高度在30~40公分有2万棵,冠幅在80公分以上的有200多棵,2021年共出售小苗7000多棵,销售额2万元,出售冠幅1米以上的150棵,销售额1.2万元。按照约定比例,村集体增收近万元,农户增加收入2万余元。
二是收益对半分成模式。适用于集体与农户合作股份经营。集体整理以地作股,农户负责出资购买栽植苗木并负责管护。苗木出售收益村集体和农户各占五成。王家庄村清理空闲宅基地、废旧坑塘,栽植海棠、大叶女贞、白蜡等各类苗木1.1万棵。
三是收益集体所有模式。适用于集体自主经营。村集体利用坑塘两侧、公共设施等空闲地,集体出资栽植苗木、集体负责管护,收益全部归集体。冯张村在生产路上栽植白蜡1.2万株,目前米径已在10公分以上,总价值150万元左右。
(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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