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自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以来,坚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扎实做好“理顺机制、摸清家底、规划引领、政策配套、主体强化”五项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理顺机制,把机构“建”起来。一是建强人员队伍。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小组,抽调12名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项安排1500万元改革试点工作经费。二是明确职能划分。强化区级督导职能,成立“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村庄规划建设委员会”,承担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和农民建房审批监管职责;强化镇级管理权能,明确乡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作为宅基地监管执法机构,推动区级执法权向镇级下放;落实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构建起区镇村三级审批、管理、执法工作体系。
摸清家底,把权属“确”起来。成立区、镇、村、组四级干部为主体的调查组,重点走访12个试点村的200余个村民小组、1000余户农户,召开100余场座谈会、院坝会,通过摸底排查精准建立农村宅基地台账。结合农村土坯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精准测绘农民宅基地及其住宅。截至目前,全区摸底调查农村宅基地12.29万宗、面积5.48万亩,其中闲置宅基地9755宗、面积4241亩,废弃宅基地3896宗、面积1774亩。
规划引领,把资源“管”起来。在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整合利用国土空间调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前期成果资料,实施全区村庄规划编制5年计划,先行启动30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关要素有效植入村庄规划中。2022年,12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通过规划引领,高标准打造了高桥竹村、安石酒乡渔美等15个乡村振兴示范点。
政策配套,把试点“动”起来。翠屏区多次召开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政策宣讲到田间地头、项目现场,与农民群众、村社干部、项目业主共同研究探讨改革路径方法,制定了所有权行使及收益分配、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审批监管等7个方面的暂行办法,保障改革试点稳妥有序。邀请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系统梳理翠屏区改革试点工作,指导镇村工作开展,为镇村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主体强化,把意识“树”起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主体定位。健全治理机制,细化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完善“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激发了群众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让集体经济组织唱“主角”,提升了群众的集体意识,凝聚了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共识,充分发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格权认定管理、宅基地申请审核、宅基地流转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和违法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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