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清市从2021年开始,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小组(监督委员会)、村级财务开支联签、村规民约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提升监督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也有了很大提高。
自实施四项制度以来,村民议事会制度让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制度让村内财务公开透明,干部做事清清白白,群众心里明明白白,风清气正,心气舒畅,干部群众关系变得和谐起来;村务监督小组制度让村内事务办理有章可循,监督有效,避免了不作为和乱作为;村规民约制度使乡村风气大为改善,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新的文明新风逐步取代了旧的陈规陋习,新气象、新风尚在临清大地蔚然成风。
一、主要做法
(一)创新民主议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制度
明确议事程序。由自然村内村民代表与党员、干部、法律顾问等组成村民议事会,实行“两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村民议事会决议,决议事项、决议结果在线上、线下公开。从各自然村村民议事会成员中推选出行政村议事会成员,其中党员与村民代表保持适当比例(原则上1∶1)。行政村内实行“三议两公开”,即党委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民议事会决议。
细化议事内容。议事会讨论决定村内重大事务,包括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财产处置;公益事业兴办;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动态监测户、低保户的识别退出;村内较复杂的争议纠纷;其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
明确议事规则。村民议事会由党组织召集,讨论事项由党组织提议。参加会议人数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事决定由全体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强化基层监督,构建内外双向村务监督制度
组建村务监督小组。自然村村务监督小组由3人或5人组成,由自然村村民议事会选举产生,设组长1名,参照监督委员会确定职责。
规范监督委员会运行模式。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机衔接,在全市92个行政村、15个城市社区共成立107个“清廉驿站”,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站长,各监督小组组长为联络员。出台《“清廉驿站”工作细则》,通过列席党组织有关会议、开展“三务”监督、做好信访接待等工作,监督检查村民议事会制度、联签制度、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对日常走访发现的问题梳理分析,剖析干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确保监督职责落地。制定出台明确的工作制度,编制印发标准化工作文书,包括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台账、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台账、接访走访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台账等,指导“清廉驿站”工作人员高效工作。
(三)完善民主理财,调整村级财务制度
出台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制度,一方面明确票据入账前履行会审联签程序,规定单据由经手人签名,监督机构盖章签字,自然村由党支部书记和一名村民议事会成员签字,行政村由村委会主任及至少一名委员签名。
另一方面明确审批监督程序,给出参考权限和额度:分为开支2000元以下、2000~5000元和5000元以上三个档次,开支5000元以上的,需经村民议事会决定,自然村由网格党支部书记和村民议事会成员签字,行政村由村委会主任及一名以上委员签字。具体审批额度和权限交由镇(街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构建乡村文明生态,修订村规民约
针对村规民约制定缺乏民主参与、内容空泛虚化的现象,将村规民约与村务公开、人居环境、集体利益相结合,提倡结合乡土人情,制作具有本土特色的“小微权力清单”。村规民约要以凝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维护公共秩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移风易俗、倡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结合。比如,金郝庄镇在全镇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将垃圾分类、节约资源的理念融入百姓生活。
二、取得的成效
(一)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将村民议事和村务监督置于党组织领导下,巩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团结了广大群众。坚持与发展“四议两公开”,将党员大会与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能合并为村民议事会,提升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效能,最大程度凝聚党群共识。康庄镇官庄村曾是矛盾突出村,实行四项制度后,党支部指导召开村民议事会商议部署重点工作,村务监督小组配合党支部做好系列工作,村级运转逐渐有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巨大转变。
(二)大大激发了乡村治理中群众自治的内生动力
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培养农民群众的话语表达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与推行。同时,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更多地融入人情味,发挥乡贤、村民代表在治理中的引领功能,激发了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归属感。此外还注重与乡土传统文化结合,让新时代的乡规民约内化为新的乡村礼俗文化,使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其独特功能。
从调查问卷反馈的情况看,96%的村民对“四项制度”知情了解,98.5%的党员和村民代表知晓并参与了村内大到村庄规划、项目建设,小到红白喜事烟酒价格标准等各类事项的讨论。
(三)形成了基层内部外部监督合力,加强了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
事实证明,四项制度实施以来,党员干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思想上有了新认识,行动上有了新作为。秉持公心,恪尽职守,为民办事成为了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底线和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在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下,村民的思想意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四项制度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杜绝村干部“一言堂”“一支笔”,各项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机结合,“清廉驿站”为农民群众晒出“明白账”,为基层干部亮出“红黄牌”,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营造了风清气正、百姓信服的良好社会环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有力促进了乡村治理中矛盾源头预防和化解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做群众工作的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党建工作和乡村治理有机融合。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通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的参与等,不断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渠道。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弘扬孝义等传统文化,发挥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的教化作用,规范乡村秩序,约束村民行为。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清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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