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始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以促进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形成资产租赁型、股份合作型、抱团取暖型、产业带动型、物业管理型、有偿服务型、异地发展型、招商合作型、旅游创收型、资源盘活型等10种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底,保山市5县(市、区)、76 个乡镇(街道)的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2536.52 万元,较 2021年增长27.07%;全市955 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 10 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达 23.6 万元,较 2021年增长26.95%。其中,集体经济收入超100 万元以上的村达到 32 个。
一、多措并举推动集体经济脱困
指导突破方向。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的意见》等11个专题文件。市、县(市、区)、乡、村相继成立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吃透村情、摸清家底,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总体发展规划,各县(市、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逐村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项目,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规范制度建设。保山市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作为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作用,严格落实财务收支、出租转让、招标投标、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等相关要求,确保集体资金使用、资产运营规范合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村组用工报酬和村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健全完善村集体治理结构,实行政经分离,注重稳健经营,加强民主管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
树立典型引导。注重选树不同基础、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村,集中投放人力、财力、物力,加大培育力度,总结提炼经验,推动形成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涌现出以“股份合作经济”方式为主多种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山邑模式”、以成立农村居民公共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盘活集镇资源的“辛街经验”、以土地流转牵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公平做法”等一大批典型样本。
强化督查指导。从2012年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以来,保山市每年都要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5县(市、区)及部分乡镇、村级组织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了相应的督查工作,对各乡镇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确保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的顺利实施。
加大财政扶持。2019—2021年,保山市共计实施了中央和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38个,投入扶持资金11900万元;实施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19个,共计9500万元。市级及5县(市、区 )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上对村集体经济给予大力扶持。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使得村集体经济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进一步增强了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
虽然保山市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也面临不少现实困境。
一是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较小,经济薄弱村仍占一定比例。2019年以来,村级集体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经济总量较小,与江浙等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同时,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村仍有535个,占全市总村数的56.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来源单一,发展渠道不宽。从现实情况看,目前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是集体资源发包收入,部分村集体有铺面、厂房等出租收入及资金入股收入。虽然经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但多数村集体缺少自主生产经营的收入项目,发展后劲不足。123个村(社区)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是典型的无资源、无资金、无资产的“三无村”,还存在村级集体经济停滞、倒退、萎缩的风险。
三是部分村干部发展思路不广,领导带头能力有限。通过多方培训,村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和优化,但是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部分村干部在综合能力上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甚至存在“小富即安”思想,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由于一些村干部没有拿出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导致部分村取得财政扶持后,却没有适合的发展项目承接资金。
三、发展好集体经济的建议
选准发展途径。发展村集体经济,要从本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因村制宜、一村一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例如,利用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西南山区良好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争取社会资本投入;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农房、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租赁物业;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参股企业、村村合作、村企联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把财政扶持资金以项目化方式重点投向经济薄弱村,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巩固提升和持续发展。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村集体持有、管护和转为村集体股权的政策措施,并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持有的股份,建立股权扶贫机制。注重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强有力的村级组织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要把愿意为群众办事、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人选配到村级组织带头人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同时要认真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不断加强农村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及时开展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核查,盘活集体存量,形成相应台账。严格落实财务收支、出租转让、招标投标、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等相关要求,提高集体资产资金管理透明度,防止集体“三资”流失。
抓好统筹结合。要与基层党建相结合,既要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生的集体收益解决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又要通过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带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与村级换届相结合,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村(社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与乡村振兴项目同步考虑、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作者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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