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之美,美在村容村貌,美在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和力量源泉,也是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为我国乡风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乡村文明持续焕发新气象。奋进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擦亮乡风文明“底色”,塑造乡村振兴之“魂”。
要在推进移风易俗上寻突破。移风易俗是乡风文明的重要实现方式,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乡村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虚荣攀比、封建迷信等陈风陋俗,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鼓励和发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积极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红黑榜等做法,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文明行为、先进典型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切实形成人人抵制陋习、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要在丰富文化生活上出实招。实现乡风文明,离不开文化生活的滋养。要不断完善乡村文化设施,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乡村戏台等设施落地生根,让村民休闲健身有去处、文娱活动有场地。以农民群众需要为导向,大力开展歌曲舞蹈、器乐表演、诗歌朗诵、绘画书法等文化活动,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强化农民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定向培养、农民学校、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形式,不断充实农民群众的“脑袋”,为乡村振兴赋能。
要在建设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建设乡风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须常抓不懈。要引导各地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使其更加通俗易懂,更易被群众接受,更具约束力。要与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实现乡风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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