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时间:2023-08-21 09:44:54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湛中林 字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部署,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全市655个涉农村(社区)的村均收入达876万元,人均福利和分红378.6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一、加快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新组织新制度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真正创新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制定相应的组织制度。

  全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之“新”,首先在于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再造”。它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不同于农村改革后的村、组,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乡镇企业,也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2016—2019年,南京市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银行开户、股权证书发放等10个环节,在全市所有的涉农村(社区)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产权清晰、成员清晰、股份清晰”。

  全面推进村社分账管理。为促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有效运行,南京市于2020年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创新以“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等为主要内容,以“两实一虚”账户为记账方法,实施村社分账管理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底,全市所有涉农村(社区)全部具备两个基本账户,实现统一平台的村社分账信息化管理。建立相应的集体资产登记、使用、处置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比如所有集体资产登记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原则,落实好管护主体责任;严禁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集体经济组织将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实行成员受益、支持公益分配原则等。

  全面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着力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组织制度和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实行了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健全议事决策机制,100%的村(社区)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并要求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坚持厘清相关职责权能,横向上进一步厘清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党组织、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责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纵向上厘清与镇街、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的权责关系,梳理并妥善处置资产负债和内部往来,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真正成为独立的特别法人和市场经营主体。

  二、探索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新模式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要有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还要跳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在更大范围内寻求联合与合作。

  村集体直营机制。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组织实体经营。农村集体经济最大的优势是广泛的土地资源优势、多年形成的集体资产优势和政府项目资金扶持的优势等,村集体可以直接开发未发包到农户的集体土地资源,也可以将已发包到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还可以购置或建设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租赁经营。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流转本村高标准农田核心区内农户土地1200亩,由村集体统一组织生产经营,并购置34台农业机械、6套烘干设备等固定资产,在满足集体自身水稻耕种防收烘运储加等环节需求的同时,还为周边农场和合作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村集体领办实体机制。村集体领办的实体可以是专业合作社、综合社、联合社,也可以是公司,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债务责任。村集体领办二级实体,缩小了核算范围,有利于调动集体和个人积极性,有利于吸引人才、技术、资本,更好地开发集体资源。近年来,全市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合作社,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全市村集体领办综合社已达47家。高淳区东坝街道和睦涧村成立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资产资金资源作价出资,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价、货币等形式出资,低收入农户以财政扶持资金出资,现有成员455名,出资总额折算达550万元,种植水稻面积3232亩,年经营收入800多万元。全市村集体独资或参股公司达1000多家,村集体二级实体发展呈蓬勃上升势头。

  村集体“抱团发展”机制。鼓励村集体之间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抱团”发展。发达一些的地区普遍成立了镇街级联合发展平台,统筹配置辖区内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联合发展“飞地经济”,形成的产权及产生收益明晰到各村集体。江宁区麒麟街道本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1亿元,下属8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出资4.3亿元,合计5.3亿元,共同成立南京麒麟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累计落实推进商业载体项目15万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为每个社区集体带来稳定分红收入600万元。江宁区还联合相对欠发达的145个村(社区),组建区级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整合既有扶贫资金、征地留成资金、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预期总投资50亿元,购买或新建新型标房、楼宇载体、人才公寓等,打造江宁集体经济共同富裕产业园。

  村企合作共建机制。持续开展“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推动举办市级、区级、街镇级村企对接签约活动,加强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国有资本下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全市行政村联建覆盖率90%以上,每年到位资金10亿元左右。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社区创新乡村旅游发展运行模式,由街道国资公司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注资、农民合作社以土地入股,注册组建南京不老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引进专业公司委托项目经营管理,利用老山不可复制的山水资源,打造南京特色山水民宿集群和省内最大的山地房车营地,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350万元左右。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除了机制要活,另一个关键招数就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经济,提高市场承载力和竞争力。

  依托土地发展特色资源经济。深入挖掘农村集体资源的经济、生态、旅游、文化等多元价值,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土地资源,发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特色经济。高淳区砖墙镇从10800户村民手上流转土地2.1万亩,打造全国标准生态螃蟹养殖基地,其中茅城村入股高效水产生态养殖项目,每年获得基地给村集体分红90万元,农民流转的土地每年每亩可获租金1000元、分红1000元。

  整合资产打造优质物业经济。积极盘活村集体原有房产,开展低效物业资产更新改造,用好用活征地留用地政策,鼓励投资建设或参与建设开发园区、总部大楼、门面房、标准厂房等优质产业载体。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积极发展楼宇经济,先后打造了章村总部经济大楼、章村“6+1”国际企业总部园、章村科技创新园等载体,共吸纳企业近300家,村集体固定资产达7.6亿元,年经营性收入达5300万元。

  融合发展培强产业链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本地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尽量把延长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统筹利用乡村资源禀赋,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产品电商、休闲采摘、农创文旅、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溧水区白马镇石头寨村农业特色和文史特色都比较鲜明,蓝莓、黑莓总面积发展至8000多亩,村集体投资建设“两莓”加工厂房400平方米,发展淘宝、微商等第三方平台13家,依托李巷红色文化遗址,同步打响以弘扬新四军革命精神为内涵的“红色旅游”和以蓝莓休闲观光为特色的“蓝色旅游”,村集体经济6年增长5倍。

  适应需求拓展多元服务经济。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各类实体,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劳务输出、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施工、家政服务、社区物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吸纳本地农民转移就业,增加经营性收入,有条件的甚至可以投资其他高端服务业。六合区龙池街道四柳社区成立绿化景观工程公司,承接社区和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园林工程施工等服务项目,每年为集体经济直接创收1000多万元。高淳区古柏街道武家嘴村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成立3家村集体海运公司,拓展集装箱、江海直达、远洋运输等高端市场;成立全市首家村镇银行——武家嘴村镇银行;建成武家嘴国际大酒店,开办全市首家村级医护型养老院——武家嘴老年公寓,兴建全市第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实验学校,每年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4000万元。

  四、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政策新保障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既要发挥好政府推动作用,更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既要体现集体经济组织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个体和经营管理者积极性。

  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南京市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监督机制。为减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各级财政加强了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村均每年获得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400万元以上。同时树立目标导向,要求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并树立一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1000万元的标杆。

  加大要素支持力度。强化资金支持,市级每年设立1.6亿元乡村振兴资金,持续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推进政金合作,本着“宽授信、严用信”原则,合作银行为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50万~1000万元不等的授信。加强用地保障,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用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政策。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两年成交17宗,面积134750平方米,成交总金额13993万元,均价69.23万元/亩。建立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从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2016年以来已累计选派227名驻村第一书记,共协调融资近6亿元,引进项目843个。持续推进“头雁种苗”培育行动计划,每年为集体经济组织培育50名引领型人才。

  完善贡献激励机制。对为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聘用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科技人才、职业经理人可参与集体收益分红,部分享有集体成员权利;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依据有关规定,转为事业单位人员,或优先选任镇(街)级领导班子。对集体收入增长成效明显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从当年集体收入增量中安排一定比例奖励经营管理人员。江宁区设立集体经济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于年度经营性收入增长5%以上的村(社区),给予经营性收入增长额10%的奖励,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年度经营性收入增长10%以上,给予经营性收入增长额20%的奖励,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课题。随着国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逐步健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环境也更加完善。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选择必然越来越丰富多彩,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扎实成效也会日益彰显。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刘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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