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经营主体 激活培育高素质农民的“载体”作用
时间:2024-01-05 11:11:30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朱启臻 字号:【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是农业强国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人才保证。没有一大批高素质农民,就难以承担起现代农业的主体责任,乡村建设就难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但高素质农民培育需要特定载体,理论和实践证明,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高素质农民得以存在和发展最为有效的空间条件。

  家庭农场本质上是扩大版的农户,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且相对稳定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体现。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农场里实现充分就业,获得较高的农场经营收入,家庭农场的稳定性可以实现在代际之间继承,因此,为高素质的农业后继者得以产生提供条件。家庭农场可以密切农民与土地的感情,不仅给农民以长远的农业预期,也可有效激发农民爱惜和保护耕地的热情与动力。家庭农场使耕地保护有了真正的责任人,使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具有针对性,无论藏粮于地,还是藏粮于技,都只有建立在高素质农民主体基础上才有效。家庭农场环境实现了家庭经营目标与国家农业强国目标的高度统一,家庭农场成员在努力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也为农业强国作出贡献和提供保障。在家庭农场环境下,家庭成员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可以发挥到极致,为了把家庭农场经营得更好,家庭成员对最新农业科技知识的学习、对农场经营能力的提升、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实践都会变成自觉的行动,进而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内生动力。相比之下,雇工农业不可能造就稳定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也不可能密切农民与耕地的情感关系。

  合作社是组织农民、实现农民利益最有效的组织形式。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比小农户为基础的合作社具有更强烈的合作需求与合作空间。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以及合作社联合社的形成,合作社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深入,在合作社内部形成专业化服务体系。诸如农业生产前的种子、化肥、农药、农业设备等农业投入品的供给,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播种、插秧、灌溉、植保、收割等服务,农业生产后的烘干、运输、贮存、加工、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为高素质农民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最近一些年,许多学有所长的专业人员在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如通过短视频直播带货,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通过无人机在植保上的广泛应用,提高农业病虫害的防治效率;在土地托管、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振兴乡村传统手工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把这些本来属于合作服务的内容纳入到农民合作社体系,对统筹生产服务、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中至关重要,要把有知识、有能力、有文化、有情怀的人选拔到合作社带头人岗位上来,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让他们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家庭农场的形成还是合作社发展,都面临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因此,需要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从土地制度、人才机制、教育体制、支持政策、城乡关系、乡村建设等多方面破除一切不利于家庭农场形成和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限制和制约,创造高素质农民形成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个部门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形成的合力,共同为促进高素质农民群体的形成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农民研究所)

责任编辑:刘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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