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业强国要求下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时间:2024-01-05 10:14:14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张红宇 字号:【

  建设农业强国,要求强有力的农业经营体系支撑。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业取得的巨大进步,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功不可没。创新最大的亮点在于早期土地承包责任制下的“家家有地,户户种田”的经营方式顺应了当时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中,特别是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背景下,现阶段土地经营方式则演变为“家家有地,户户不一定种田”的新经营格局。这种演变对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尤其是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意义重大,其现象需要认真观察和研判。

  粮食供需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年间,粮食供需形势总体上已由“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转变为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态势。从需求来看,大的格局是“一变三不变”,即人口增长带来的绝对需求随着人口负增长阶段来临发生逆转;然而,经济发展带来食物结构优化产生的成长性需求会长期持续;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的转变性需求会长期持续;因复杂多变的全球政治经济环境而增加的安全需求会长期持续。而从供给来看,内外部有两大挑战。内部的三大变化,一是粮食新增产能时间跨度越来越长。2007-2010年,我国粮食产量从1万亿斤增加到1.1万亿斤;2010-2012年从1.1万亿斤增加到1.2万亿斤;2012-2015年从1.2万亿斤增加到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量三次增加1000亿斤分别用时3年、2年和3年。而2015年至今已经8年,虽然粮食产量一直维持在1.3万亿斤,但始终未能突破1.4万亿斤大关。二是主产区、产销平衡区、主销区粮食产出能力下降。我国13个粮食主产省中,粮食净调出省已减少到5个;11个产销平衡省中,有9个省粮食自给率从2003年平均的97%下降到现在的58%;7个主销区省粮食平均自给率从本世纪初的61%下滑到目前的24%。三是2013-2022年,尽管粮食每年增长0.95%,但同期蔬菜、水果年增长却分别达到2.65%和3.61%,表明非农化尽管受到遏止,但非粮化现象突出。就外部而言,一是俄乌冲突后,各个国家都捂紧了自己的粮食口袋。冲突爆发后几个月内,就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针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出口禁令,并带动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粮食保护主义的阵营中。今年夏季以来,印度宣布禁止除蒸谷米和印度香米外的大米出口,阿联酋暂停大米的出口和再出口4个月,俄罗斯继续临时禁止本国大米及碎米出口,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再次对全球农业生产贸易和粮食安全产生了深刻影响。二是全球粮食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强。近期,全球多地遭受厄尔尼诺现象带来的极端气候影响,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干扰,引发的饥荒、贫困等问题随之扩大。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估计,超过3.45亿人正遭受或面临严重粮食不足的风险,处于饥饿边缘的人口是2019年的两倍多。作为粮食进口大国,不安全的国际环境对我国粮食供应链的影响不可低估。内外部的形势变化,要求我们要强化忧患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有所作为。

  保障粮食安全需要多方面的努力,要坚持以我为主的粮食安全观,抓住耕地数量保护、种业革命两个关键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与此同时,还要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与农业强国建设目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离不开粮食生产从业者的积极性,而积极性的释放又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经营制度创新高度相关,与从业者的生产方式和经营行为密切相连。无数事实反复证明,决定生产效率与从业者生产积极性高低的因素固然有产业本身特质,更与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直接相关。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背景下,从事农业与非农产业都要求分工分业,粮食与其他资源性农产品生产需要竭力推进规模化、专业化经营。从土地制度创新的角度看,核心要点是要与时俱进,在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土地经营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土地集体所有,但承包者拥有充分土地经营处置权理念已深植人心。因此,要坚定不移维护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执行相关制度政策的前提下,推动经营方式创新。这对形成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专业化服务,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问题,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从业者收入,避免土地撂荒十分有利。从经营制度创新的角度看,随着大量人口向城市迁移和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不少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包括一般农区,不再由原承包户单家独户小块经营,而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或托管、半托管的形式,由专业化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经营,未来农业生产“传承者兼业+外来者专业”的经营格局会是普遍趋势,这也是粮食等资源性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必然选择。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超过5.5亿亩,流转率达37%。从局部区域看,无论是人少地多的东北地区,抑或是人多地少的发达地区和都市地区,因经营权流转形成的粮食等资源性农产品规模化现象更是普遍。在土地规模经营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各类服务主体迅速成长。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家庭农场超过400万个,各类农民合作社超过222万家,合作社联系农户数超过50%,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07万家。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快速推进使新的经营方式呈现方兴未艾之势。四川省崇州市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了“地碎、人少、钱散、缺服务”等问题。截至目前,崇州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65个,粮食规模化经营率90%,社会化服务覆盖率95%,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2805人,“农业共营制”已覆盖崇州全域。上海市松江区从2011年开始着力培育机农一体家庭农场,大力推行“家庭农场+互助服务”的发展模式。家庭农场由2013年1267个减少到2020年的838个,但平均规模由113亩增加到160亩。中化集团打造的MAP模式,通过在全国布局建设MAP技术服务中心和MAP示范农场,培养基层农艺师队伍,提供以“良种+良法”为核心的全程种植解决方案,带领农民“种出好品质,卖出好价钱”,为农业产业链“集好大数据”。截至2022年年底,中化集团在全国已建成628个MAP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直接为8.7 万规模农户提供全程种植技术服务,线下服务面积达到2883 万亩。线上数字农业系统为230 万注册农户、超100 万个农场、超过2 亿亩土地提供数字农业服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积极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同时建立完善现代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农民提高抗风险能力。2022年全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由2012年的7.7万个增加到19.2万个,全系统生产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8657万亩,同比增长25.6%,各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6.42亿亩次。

  全国各地、不同主体的实践模式有深刻的制度内涵,土地经营将呈现“传承者兼业+外来者专业”的发展趋势,实现了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地方政府多方共赢共享的目标,并有持续的成长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各地在土地制度创新和经营制度创新方面的多元化模式、示范性效应极具中国特色,其经验需要认真总结与升华。

  制度创新需要良好的环境。我国是富有创新意识的国家,在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条件下能成长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产出大国,最大化满足亿万人民对多元化农产品需求,靠的就是持续不断的制度创新提供的动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构建适应农业强国目标要求的农业经营体系,需要进一步宽松制度创新环境,要在四个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一是保护和充分利用各类农业资源。开展土地整理,小田变大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聚焦粮食主产区,要聚焦商品粮产出比例高的地区,采取重资产投入的方式,改造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同时顺应构建大食物观要求,拓展“藏粮于地”内涵,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之下,统筹山水田林湖草沙各类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优化配置,藏粮于多元化农业资源禀赋。当前要特别重视盐碱地等非耕地资源改造,提高产出效率,花大钱,管长远,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二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抓农业生物技术,特别是分子育种、基因技术的研发应用,瞄准玉米、大豆单产水平提升,尽快把高产试验田成果和集成技术推向大田,见到增产实际效果,提升土地产出效率。与此同时,丰富“藏粮于技”内涵,以装备技术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以绿色技术释放农业多元功能、乡村多元价值;以数字技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覆盖”,最大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此外,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农业企业在释放农业科技成果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生产经营问题解决方案。三是完善政策体系。以耕地数量、粮食播种面积扩张、总量增长为考核指标,以县、市、省为单元,强化党政同责的政治要求。农业保险要聚焦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从业者,财政补贴受益者必须是商品粮食和资源性农产品生产者,确保从业者增产增收,减损增效,获得社会平均或高于从事非农产业从业者的收入水平。四是提升从业者人力资本。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从业者要职业化、专业化,通过各种路径全面提升从业者能力素养,着重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局面方面,强化相关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

责任编辑:刘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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