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在京郊建成近300个信用村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提升,提出“75521”的整村授信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中国邮政集团的优势,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深化了包括金融在内的各板块在农村市场的协同联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整村授信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3年8月底,整村授信项目已在北京市32个行政村落地,累计放款近千万元,结合行政村产业特色,为包括从事种植业、乡村旅游、文旅结合的农户提供资金需求。
一、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支持“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整村授信、整村担保”。整村授信是金融机构以村为单位,结合信用等级、融资需求、劳动能力、劳动意愿、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等综合因素,为村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进行批量授信,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并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对有贷款需求的相关涉农主体发放贷款的金融服务模式。开展整村授信不仅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更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举措。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北京分行”)成立于2007年11月,依托百年邮政品牌和服务网络,在首都地区发挥对“三农”和实体经济等领域的金融支撑作用。该行凭借独特的“自营+代理”模式,充分发挥遍布北京城乡的邮政金融网络优势,通过整村推进、主动评级授信等方式,推出信用村、信用户服务,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自2021年起,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开展信用村建设,即无论行政村规模,信用户达30户则可评定为信用村。2023年是邮储银行北京分行深化提升年,通过与邮政北京公司共同制定“75521”的目标,将部分产业形态较好、金融需求较为旺盛的信用村提高授信覆盖的广度与深度,提升至整村授信。其中,“7”是指邮政北京公司采集不少于70%的村内户数信息并吸纳为邮政会员(一户吸纳一人且年龄在18~60岁之间);第一个“5”是指邮政北京公司在触达农户基础上,有不少于50%的农户在网点开户;第二个“5”是指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在触达农户基础上,为不少于50%的农户人工授予信贷额度;“2”是指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在主动授信农户基础上,有不少于20%的农户将授予的信贷额度激活,达到可以随时使用的状态;“1”是指邮政北京公司在本村至少建成1个综合便民服务站。
2023年4月以来,北京市农研中心通过对广东省、浙江省和黑龙江省整村授信特色做法进行调研,对比京内外乡村资源禀赋、产业发展、金融环境的差异,于2023年6月,与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共同推进北京市首个整村授信工作在顺义区北小营镇东乌鸡村落地。同时,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也是目前北京市唯一开展整村授信的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8月底,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共有526个服务网点,其中60%的服务网点设立在京郊,共建成295个信用村,信用户近5000户,在32个行政村落地整村授信,累计放款984.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邮银协同化。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这为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与邮政北京公司(以下简称“邮银”)发挥协同优势助力整村授信提供了政策支持。整村授信工作中最基础、最繁杂的工作便是获取农户的支持和真实的农户信息。邮银创新开展整村授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服务成本,邮银的协同工作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邮银协同帮助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快速融入农村的熟人社会。邮政北京公司具备遍布北京城乡的邮政金融网络优势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借力其投递员、支局长等群体熟悉村情民风的优势,可快速锁定适合开展整村授信的信用村,帮助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快速建立与农户的联系与信任。二是邮银协同锁定整村授信重要客群,形成内部客群生态圈。农村的种养户是邮政北京公司重要的物流客群,通过邮银客户信息共享,自然延伸对物流客户的金融服务,可极大降低对邮储银行北京分行的获客成本,激发其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的动力。三是邮银协同发挥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优势,深化各板块在农村的联动。邮银立足自身主营业务,整合邮政金融、电商、物流资源,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为目标,打造“产业+金融+寄递+电商”融合发展的生态服务圈,打造服务乡村的综合服务商。
(二)支持差异化。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将整村授信工作重点落在乡村产业发展上,以提供经营性贷款为主,重点支持村内的主导产业发展,针对北京市各个涉农区的产业特色配套相关金融产品,开展整村授信。例如,为已经落地整村授信的东乌鸡村从事玉米种植的村民提供贷款,用以购买种子、化肥和苗木。为信用村提升中的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村民重点解决民宿旅游产业的资金需求,为“吉祥客栈”“驿清晨客栈”在内的12户缺乏抵质押物的民俗户提供房屋翻修、扩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帮助爨底下村民俗户实现收入翻番。为信用村提升中的顺义区龙湾屯镇柳庄户村村民重点解决“红色文化+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布局的资金需求,例如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吉祥八宝葫芦手工艺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提供150万元资金支持并帮助销售特色农产品。除此之外,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也结合“一村一品”,在整村授信过程中重点推介“大桃贷”等多种贷款产品,精准对接乡村产业,助力乡村产业兴旺。
(三)管理数字化。2023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指出要利用数字技术改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与邮政北京公司在整村授信过程中实现了系统上的互联,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已形成“整村授信村庄名单确认、扫村打卡、信贷额度申请、整村授信成果检测”的全流程线上管理,发挥数字化在农村金融中的充分应用,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以上四个流程对应内部考核平台、移动展业数字“三农”APP、线上营销平台和信用村可视化管理平台四个操作平台。其中,内部考核平台规定仅可添加信用村作为整村授信的村庄名单,确保整村授信严格在优质的信用村中开展,从源头上保证了整村授信的工作质量;移动展业数字“三农”APP则可以监督银行工作人员是否真正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工作,规定仅管村客户经理可以发起该村的扫村打卡,开展整村授信工作要由管村客户经理带队,其他信贷客户经理、个人金融部门人员共同协同开展;线上营销平台则是农户线上申请贷款的渠道,农户无需下载手机银行和持有邮储银行卡,便可以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点击链接,实时自主完成贷款申请和签署额度合同,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农民少跑腿;信用村可视化管理平台则可以监控和查看整村授信“75521”目标的达标情况,即将优化的二期系统将上线集中扫村成效查看功能,更加方便对整村授信的集中管理。
三、几点建议
(一)推进整村授信与农村基层惠民服务网点协同,实现金融和其他助农服务联动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在推进整村授信过程中,依托邮政集团的平台实现邮银协同推进工作,充分挖掘并利用了邮政便民综合服务站的网点优势,在整村授信工作推进中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据了解,北京农商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多家“乡村便利店”,配备了多功能自助终端机、点钞机等设备,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北京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富民直通车”金融服务站,配备智能助农服务终端,农户可以办理多项常见个人金融业务;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在县域乡村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设备或“建行裕农通”APP,围绕“存贷汇缴投”为县域乡村客户提供特色助农取款、专享聚财、裕农保险等30项服务;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与多方共同在农村地区设立“兴农通”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具备金融服务、科技兴农、扶助农产品销售、农资农具销售、生活用工业品下乡等五大功能。建议北京市各金融机构依托设立的农村基层惠民服务网点协同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将整村授信工作与助农服务相结合,为乡村基层提供更广泛更便利的服务。同时,将农业农村部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纳入至整村授信的范围中,重点关注如何满足北京市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
(二)重点关注整村授信村的用信情况,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与邮政北京公司的整村授信工作提出“75521”工作目标,对农户信息采集、开户、授信、激活均已制定评定标准,但是暂未将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整村授信服务范围,并未对用信情况制定工作目标。衡量整村授信工作是否真正惠及农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关键是要看他们的使用意愿与使用需求。因此,建议由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主导,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协助,制定北京市整村授信的认定标准,突出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整村授信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用信情况进行内部监测和考核。针对北京市不同涉农区配套整村授信金融产品,加大对平谷大桃、密云蜂蜜、怀柔板栗、昌平草莓、通州樱桃、门头沟京白梨、延庆有机农业等特色产业资金支持力度,研发专属特色农产品贷款,助力做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
(三)通过政银联动建立北京市“三农”综合信息库,降低整村授信系统性风险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通过建立信用村、评定信用户和开展整村授信等形式构建内部农村信用体系。北京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有待优化和提升,政府的数据平台和金融机构信息平台缺乏共享机制,金融机构也难以抓取新农合数据、农业补贴数据、机械补贴数据、公安数据等为农户授信进行增信。因此,通过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人行协助、多方参与”的方式打通农村数据孤岛,加强多方数据整合,建立可供多方实时更新和使用的“三农”综合数据库,建立“金融机构申请—农户授权—信息库调取相关词条—数据不出库只出结果”的数据库使用原则。通过完善北京市农村信用体系,降低整村授信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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