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抓住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有利契机,采取“农业+公共资源+乡镇服务站”建设模式,将农村产权纳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走出了一条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新路子,构建形成市级有平台、区县有机构、镇街有站点、村居有人员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唤醒了乡村沉睡的资产资源,畅通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村持续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1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7个、镇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站77个,建成率达92%。沂源县、博山区、文昌湖区、周村区服务站点启动运行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511宗,成交金额19132.44万元,节约金额550.02万元,增值金额411.77万元。
一、主要做法
建立了一套体制机制。研究确定分层级建设工作思路。市级层面,成立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研发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通过政务外网接入即可。县级层面,合理确定产权交易项目、限额和权重,规范开展限额、权重以上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镇级层面,“一镇一策”自主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实现便民服务下沉一线。村级层面,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汇总和小微项目对接等工作。
探索了一套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明确一个受理窗口、一间评标室、一间开标室、两名工作人员的“1112”建设标准,在保障群众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公共资源。标准要求是评标室必须与其他区域分离,项目交易实行全时全域监控,现场画面可由相关监督部门远程调取,村民代表等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全程监督。
形成了一批制度规范。加强顶层设计,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直部门协调指导、镇(街道)组织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交易规则,制定《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实施、合同签订、资金结算、档案管理等服务要求。明确交易范围,出台《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工程建设、农村集体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等14类交易品种全部纳入平台交易。确定交易流程,按照基层决策、审批监管、进场交易、结果确认“四步走”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实现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进场、统一会审监督、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发放中标通知书、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统一交易资料保存“八个统一”管理模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场所办结的“一条龙服务”。突出公益性,践行公益为农要求,进入平台交易项目,平台方不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用;对权益流转类以及交易金额较小、技术工艺简单、无需专家评审的农村工程、采购等项目,直接挂牌实施,节省中介代理、评审专家费等第三方服务费用,实现“零成本”交易。
培养了一支高素质专业队伍。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定期对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交易各方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人员200余位,每个服务站有2~3位懂业务、会操作、能交易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奠定人才基础。
二、呈现特点
交易数量日趋活跃。淄博市采取“公共资源+农业”模式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随着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覆盖面逐步扩大和干部群众、市场经营主体认知度的逐步提高,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呈活跃态势。其中2021年完成交易13宗、交易金额1852.79万元;2022年完成交易71宗、交易金额4017.96万元;2023年上半年完成交易427宗、交易金额13262万元。
交易品种(范围)逐步扩大。《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目录(试行)》印发后,交易品种逐步扩大,从2021年的3类交易项目,扩大到目前的12类交易项目。2023年上半年实现农村工程、农村采购类项目356宗,占总交易量的83.37%;权益(流转)类项目交易71宗,占总交易量的16.63%。
交易方式简便易行,公益属性突出。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设定“挂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2种交易方式,以挂牌竞价为主、招投标协议转让为辅。其中以“挂牌”方式交易无需中介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参与,就可交易小额工程、零散采购等项目,降低了投标(竞买)人交易成本;以“招投标”方式交易除由中标方向中介服务机构按标准支付服务费外也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交易程序简便易行、公开公正,群众接受度高,彰显公益属性,践行服务“三农”宗旨。
逐步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实现农村“三资”监管提质。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及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以外,凡村集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村集体自有资金等在规定限额内各种权益类交易、小微工程建设、货物服务类采购等项目,以及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项目,包括山塘水库、荒山荒坡、森林资源、房屋产权的租赁、发包、出售、转让等交易逐步实现进场交易。2023年上半年成交的427宗农村产权项目,平均每笔交易额31.06万元,其中大多数交易额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之间。其中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396宗,占总数的92.74%,100万元以上的项目31宗,占总数的7.26%。
增收节支效果明显。2023年村集体支出类交易项目356宗,累计节约资金308.71万元,节支率3.26%,收入类交易项目71宗,增收资金393.07万元,增值率11.58%。
三、取得成效
实现农村“三资”管理闭环。农村产权项目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平台交易完整记录农村资源流转、资产变现、资金使用全过程,贯通项目审批、交易组织、资金收支全流程,填补了“三资”中心监管的空白,进一步压缩了群众身边小微腐败的滋生空间。
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一是闲置资产“动起来”。博山区山头镇2个村通过平台成功挂牌流转出去2宗“四荒”地使用权,分别为村集体创收20万元和9.9万元,实现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二是低效资产“活起来”。桓台县索镇镇花园村集体企业,通过平台报废资产拍卖,12家竞买人经167轮激烈竞价,溢价18.4万元成交,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三是交易效益“提起来”。临淄区金山镇和凤凰镇28个村居51宗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成功交易,成交额496.99万元,节支率13.99%,实现村集体资金节约近81万元;桓台县马桥镇前金村935亩土地3年期集中流转项目,溢价83%成交,实现村集体增收近240万元。
实现群众监督、行政监管。结合村级“三务”公开和“清廉村居”建设,通过平台建设打造综合治理新格局。一方面,实现交易过程阳光化,能公开的交易,全部实行线上线下双公开,为村民现场监督提供便利,确保阳光交易。2022年,临淄区稷下街道实行平台交易后,反映村居干部违反财务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比重下降到3%以下,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实现交易监管数字化。为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开通网上监管账号,能在线上远程监管,实行管办分离,交易参与者、组织者处于全方位、无死角监管之下,确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比如,博山区审计局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审计网格特约服务站,实现村居审计线上监督。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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