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摸清现阶段天津市农民经济状况,笔者对天津市部分涉农区的相关村进行调查,共走访调查517户农户。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农民在医疗、取暖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农民生活仍存在一定负担。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等建议。
一、当前农民收支基本现状
(一)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天津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据天津市统计局资料显示,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1年的3911元逐步提高到2021年的27955元,增长了6倍多,年均增长幅度达10.3%。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近年来,天津市城乡收入差距一直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逐步缩小趋势。2001—2021年期间,天津城乡收入比由2001年的2.22:1逐步缩小到2021年的1.84:1,全国城乡平均收入比也由2001年的2.85:1逐步缩小到2021年的2.5:1。这一变化态势表明近年来天津市农村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快速提升,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天津市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消费支出增长速度超过了收入增长速度,消费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01年的2179元逐步提高到2021年的19285元,增长了7.85倍,年均增长速度达11.5%,超过收入增长速度1.2个百分点。从农村居民收支比(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来看,2001—2021年期间,天津市农村居民收支比由2001年的55.7%逐步提高到2021年的69%,呈不断提高趋势。在收入持续增长背景下,农村居民收支比的不断提升,一方面表明农村消费潜力正在逐步得以释放,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另一方面也表明农村居民资金余额逐步减少,非生活性、非常规性支出压力逐步增大。
(三)农民收入差异较大,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
通过对517户进行走访调查发现:
1.当前农户收入水平差异较大
根据调查结果,天津市农民户均年收入约6.6万元,人均年收入约为1.9万元左右。从收入水分布情况来看,当前农户收入水平主要集中于2万~5万元和5万~8万元两个档次,分别为197户和115户,占被调查农户数的38%和22%;其次是收入为10万~20万元,共88户,占17%;其余分别为年收入低于2万元,共62户,占12%;39户年收入为8万~10万元,占8%;16户年收入超过20万元,占3%。
2.工资性收入为当前农民主要收入来源
从收入来源情况看,517户被调查农户中有373户表示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占72%;以经营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有65户,占13%;以转移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有79户,占15%。
从工资性收入在各收入水平分布情况来看,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农户也主要集中于2万~5万元和5万~8万元两个档次,分别为145户和102户,分别占被对应收入水平户数的74%和89%;其次是收入为10万~20万元,共81户,占92%;8万~10万元的为24户,占62%;超过20万元的为12户,占75%;低于2万元的为9户,占15%。
在调查中发现,以转移性收入为主的农户全部在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群体中,这些农户大部分属于低保户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高龄人群,其收入大部分主要依靠子女赡养、政府补助、救助费等。
二、农民支出基本情况
(一)部分农民存在一定支出压力,低收入水平人群压力较大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517户被调查家庭中,334户属于收支平衡,占64.6%;20户属于家庭收支赤字,占3.9%;163户属于家庭收支盈余,占31.5%。当前农村居民户均支出均在2万元以上,户均收入为5万元及以下的家庭主要以收支平衡为主,随着居民收入档次的逐步提高,家庭收入盈余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从具体收支情况来看,62户收入低于2万元的农村居民家庭中,有55户收支基本相等,有7户家庭支出超过了收入,造成家庭收支赤字;197户收入为2万~5万元的农村居民中家庭中,有181户收支基本相等,有6户家庭支出小于收入,实现了收支盈余,有10户家庭支出超过了收入,造成家庭收支赤字;115户收入为5万~8万元的农村居民家庭中,有59户收支基本相等,有54户家庭支出小于收入,实现了收支盈余,2户家庭支出超过了收入,造成家庭收支赤字;39户收入为8万~10万元的农村居民家庭中,有16户收支基本相等,有22户家庭支出小于收入,实现了收支盈余,1户家庭支出超过了收入,造成家庭收支赤字;88户收入为10万~20万元的农村居民家庭中,有20户收支基本相等,有68户家庭支出小于收入,实现了收支盈余;16户收入超过20万元的农村居民家庭中,有3户收支基本相等,有13户家庭支出小于收入,实现了收支盈余。
(二)农民日常生活支出负担相对较轻
517户被调查家庭中,在日常吃、穿、通讯等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方面相对均比较节俭,负担相对较轻,大部分家庭的日常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均不足2万元。其中127户家庭年支出金额不足1万元,占24.6%;226户家庭年支出金额不足2万元,占43.7%;115户家庭年支出金额不足3万元,占22.2%;49户家庭年支出金额超过3万元,占9.5%。
此外,随着家庭收入档次的不断提升,家庭日常生活性消费支出水平也呈不断提高趋势。年收入为2万元及以下的家庭,日常生活性消费现金支出基本以不足1万元为主;年收入为2万~5万元的家庭日常生活性消费现金支出以1万~2万元为主;年收入为5万~8万元的家庭日常生活性消费现金支出以1万~3万元为主;年收入为8万元以上的家庭日常生活性消费现金支出也主要在2万元以上。
(三)非常规性支出造成农民负担较重
农村居民非常规性支出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支出、家庭子女教育费用支出、冬季采暖费支出、亲友礼金支出、老人赡养费支出、住房建设及改善支出、婚丧嫁娶等相关费用支出。这些非常规性费用支出主要表现为涉及金额较大、与民俗关联度高、对农民生活负担影响较重。根据被调查家庭数据统计,家庭每年医疗费用支出超过5000元的共274户,占比约为53%;涉及子女教育费用支出的有共200户,其中孩子年教育费用超过2万元的108户,占比约为54%;取暖年费用超过2000元的共349户,占比约为68%;年礼金支出超过5000元的共407户,占比约为79%。这些非常规性费用平均给每户家庭增加了2万余元的支出负担。此外,如果发生农村房屋建设或改造、子女婚房置办、丧葬费用等突发性支出,会给一些农村家庭造成很大的负担。
三、农民生活方面存在的主要负担
(一)农村高质量医疗资源短缺,导致农民医疗负担增大
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由于村级卫生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低、医疗设施不健全、药品种类短缺等原因,农村居民在患病时往往偏向于选择去医疗资源相对丰裕的县城甚至是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从而在正常医疗费用之外,又附加了诸如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进一步推高了农民医疗成本,增大了农民负担。此外,新型合作医疗机制方面还存在报销门槛高、报销范围窄、报销比例低等问题,再加上当前医药整体费用偏高,农民就医中自己承担费用还比较高,这给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尤其老年家庭或有长期病人的家庭带来较大的压力。随着农村老龄化问题日趋凸显,农村居民因病返贫风险仍然严峻。
(二)农村高水平教育资源短缺,导致教育负担加重
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和农村教育资源短缺一直是困扰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农村居民对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对子女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强。在调查中许多农村家庭表示,子女教育是家庭未来唯一的出路,为了让孩子能够获得优质教育资源,不少家长纷纷将孩子送进城读书,并参加各种培训班。这种做法一方面增加了教育费用支出,另一方面也会因此增加房租、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支出,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家庭负担。据调查,目前孩子课外培训费用平均在200~300元每小时,这对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尤其对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的家庭来说,可能要占用全家年收入的60%以上。此外,如果孩子考上大学,就读总费用将会更高,很多家庭全年的收入一半以上都花在了孩子身上。
(三)一刀切的清洁能源措施,导致低收入档次家庭负担加重
在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政策驱动下,天津市农村地区取暖方式正由传统粗放式燃煤取暖,向多种清洁取暖方式转变。通过调查得知,燃气、电取暖、集中供暖是目前天津市农村地区取暖的主要方式。虽然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过程中,政府给予了农户一定补贴支持,但对于农村地区低收入家庭来说,清洁能源政策一方面提高了农村家庭的取暖费用支出,如原来以燃煤取暖,平均每户取暖费用不足2000元,而采用电、气取暖方式,在政府补贴下每户至少要支付2500元的取暖费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隐性成本的增加,过去以燃煤取暖时还可以供家庭日常做饭、烧水,在电、气取暖方式下,这些能源支出成本显性化,从而增加了家庭日常支出,进一步加重了收入来源不稳定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
(四)农村民俗民风,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
随着农村居民整体经济条件逐步改善,一些农村民俗民风开始向高消费、重攀比转变,突出表现在农村婚丧嫁娶费用支出不断增高。首先是礼金支出增加。原来婚丧嫁娶一般性礼金基本保持在100元/人次左右,而现在均在200元/人次以上,上涨了1倍之多。据调查统计,当前农村家庭年礼金支出超过5000元的有407户,占比约79%,有的家庭年礼金支出甚至达到3万~4万元。其次是农村嫁娶彩礼高。据调查,天津市农村地区彩礼普遍在15万~20万左右,另外还需“三金”、车、房等,尤其近年来女方对男方婚房条件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原来主要以村民自建房为主,现在基本都要求在城镇及周边地区购置商品房,价格也大都在100万元左右。综合统计,当前农村嫁娶成本提高了1倍以上。
四、关于减轻农民生活负担建议
(一)促进农民就业,提升工资性收入能力和水平
工资性收入是当前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其对提升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的贡献度要远高于经营性收入等其他来源,因此要将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工资性收入渠道作为当前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负担承受能力、减轻负担压力的主要手段。一是结合当前土地流转政策措施,鼓励村民积极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尽可能解放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的束缚,促进劳动力向村镇及周边企业转移。二是采取一定的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周边农村居民就业。
(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水平
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目前是农村家庭两大收入来源支柱,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是农民增收的基础,同时也是增加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基础,对于缓解农民生活负担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夯实农业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优质农业产业,实现产业致富,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村居民增收的支撑作用,提高财产性收入。三是发挥农村经济能人效应,培养和鼓励农民增收“领军”人才,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针对农村医疗资源短缺、农民医疗费用负担重问题,要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机制,切实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问题。一是建议降低农村看病报销门槛,提高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将更多医药项目纳入医保,不断完善农村看病报销制度,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建议出台政策,在医疗保障方面实施兜底救助保障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医养结合服务,使农村老年人群体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四)完善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
一是建议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增强补贴政策精准性。在现有补贴力度上,改变补贴结构。统筹民政等部门的补助资金,将居民按照经济收入水平与实际用电量区分划档,制定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家庭,按年度予以适当的冬季取暖补贴。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出台专门的取暖补贴政策,实行政府兜底。二是建议鼓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等组织或群体,加大对农村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运行的融资支持,以保证取暖补贴的连续性、精准性,或者保持现行政策不变,长期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五)移风易俗,树立村民正确价值导向
针对农村礼金、彩礼负担重问题,一是要加强正确价值观引导,充分发挥村“两委”、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移风易俗,重塑乡规民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改变村民思想认知,树立农村婚嫁新风尚。三是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引领重塑乡村文明新风。
(作者单位: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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