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近期,笔者调研了江苏省南京市部分农村,并结合南京市农民收入调查数据,对近年来南京市农民收入现状和增长趋势、农民收入结构变化趋势等进行一些分析,从中找准农民增收的共性规律和个性问题。
一、2021年南京市农民收入基本情况
2021年南京市农民可支配收入32701元,同比增长10.4%。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南京市农民收入排名第4(低于苏州41487元、无锡39623元、常州35822元),增量排名第4(增量3080元,低于苏州3924元、无锡3873元、常州3458元),增幅排名第10(全省平均增幅10.7%,最高为徐州11.61%、最低为盐城10.05%,苏州10.45%、无锡10.83%、常州10.68%均高于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5︰1,自2009年以来逐年降低(2009年指标峰值2.87︰1)。
从南京市农调队收入调查反馈数据来看,2021年南京市农民收入增幅在全省排名靠后的直接原因是疫情影响。第一、第二季度,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030元、17309元,分别排名全省第3和第4,季度增幅分别为17.2%和16%,排名全省第2和第3。去年7月份禄口机场突发疫情以来,全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等受到较大冲击,餐饮、住宿、会务、采摘、购物等乡村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几乎为零,商贸服务、交通运输等农民就业集中的行业从业人员工资出现负增长,导致下半年全市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全年农民收入增幅排名靠后。
二、近年来南京市农民收入增长趋势
为客观分析全市农民增收形势,全面准确掌握南京市农民收入现状和增长趋势,我们选取了杭州、苏州、无锡等先进地区作为对标城市,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为时间维度,对南京市农民收入情况进行剖析。
从绝对数来看,南京市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与先进地区差距逐步缩小。2010年起,全市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增幅连续12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2012年以来的10年间,南京市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为9.22%,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1.06个百分点;横向对比,南京市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苏州(8.21%)、无锡(8.22%)1个百分点;从增长趋势来看,南京市农民收入与苏州、杭州、天锡3市比值逐年缩小,但2019年以来追赶趋势有所放缓。
从收入均衡性来看,南京市城乡收入比最大,但比值曲线呈收敛趋势。2021年,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5,分别比苏州(1.85)、杭州(1.75)、无锡(1.78)高0.4、0.5和0.47。从发展趋势来看,南京市城乡收入比较2012年减小0.19,同期苏州市减少0.08,无锡减少0.17。
从收入结构来看,差距为全方位,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短板尤为突出。2021年南京市农民人均收入中,工资性收入22320元,占比68.25%;经营性收入4852元,占比14.84%;财产性收入1630元,占比4.99%;转移性收入3899元,占比11.92%。对比2012年,南京市转移性收入占比从5.11%增加至11.92%,在收入占比上增长了1.33倍,绝对值增加了4.15倍,增速在四大收入结构中增长最快。南京市收入构成的4个方面收入绝对值均小于苏杭锡,南京市农民收入主要依赖工资性收入,苏杭锡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其中:2020年,苏州市和无锡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分别为10.32%和9.3%,是南京市的2.08倍和1.87倍,2020年两市农民财产性收入绝对值分别是3876元、3325元,高于南京市2409元和1858元;2020年杭州市农民经营性收入占比23.76%,是南京市的1.56倍,2020年杭州市农民经营性收入9196元,高出南京市4701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研究南京市农民增收趋势,对标先进地区,在构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方面,南京市存在4个方面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城市产业与农民增收融合度不高。南京市城市布局圈层结构明显,优势特色产业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及近郊地区,远郊区经济基础和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不利于发挥产业功能区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南京市农民收入近郊高于远郊,杭州相对均衡,苏锡则远郊高于近郊)。同时,全市高端制造业、现代金融业、软件服务业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占比较高,农民群众受限于知识技能,难以享受相关产业的溢出效应;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较强的私营经济相对较弱,且分布不均,吸纳就业比重较低。2021年,南京市农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比值为0.38︰1,约为杭州市的84%。
二是政策红利兑现后高位增长动能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南京市农民增收处于“多重利好叠加期”,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农村务工人员工资收入迅速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通过机械农业和设施农业的推广迅速提高,农产品连续增产增收,农民养老金和低保水平在较低的基数水平上迅速提升,全市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红利迅速转化为农民收入的存量。在促进农民增收政策保持高强度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转移支付等普惠性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较快增长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是内生增长制约因素逐步凸显。南京市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2021年城镇化率86.9%,较2012年提高了6.6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中收入中上层群体、青壮年群体是城镇化的主体,全市农业从业人员从2012年的27.28万人减少至2020年的21.08万人,未来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农村务工人数增长放缓的趋势将保持较长一段时间。同时,南京市农村居民创业意愿持续低靡,农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在4000元档次徘徊了10年(2012年为4084元,2021年为4852元,年均增幅不足1.9%),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20年南京市民营经济主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43.96万户,为苏州的59%。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房屋租赁收入243元,仅为苏州的16.6%,人均占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远小于苏杭锡,支撑农民创业的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较少。
四是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南京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占比31.2%)和建筑业(占比20.78%),当前中低端制造业工资水平增长放缓,建筑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不高,一线工人工资增长水平持续低于全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南京市平均工资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外来务工人员具有较强吸引力,一定程度上对本地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存在挤出效应。同时,随着南京市花卉苗木、畜牧水产等行业资本密集度和集约化程度持续提升,长远来看有利于提升南京市农业产业劳动生产率,但短时期内部分小农户市场议价能力将降低,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四、构建南京市农民收入长效增收机制的措施建议
“十四五”时期,全市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新征程。从宏观来看,南京市促进农民增收面临城乡融合全面加速、共同富裕深入推进、转移支付精准发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等重大机遇,加快实现农民收入十年倍增目标,需要围绕“两新、两坚持、三个高于”构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大方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三个高于”(高于全市GDP增速、高于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2000元,力争到203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达到59000元。
以加快推动城乡融合为抓手,构建共同富裕新格局。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发展,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人口、要素资源双向流动、均衡配置。坚持“四个优先”,持续优化涉农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农业直补力度及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推动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等政策尽快出台,2022年力争将耕地保护补贴由300元/亩提标至600元/亩,预计可增加农民人均可支配400元,为2022年农民收入提供1.22个百分点的增幅。
以完善收入再分配机制为突破,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农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差距,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及时救助,提高保障标准。积极发挥村集体经济对农民增收的托底保障作用,探索将涉农产业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量化至股份合作社的有效形式,完善村企联建利益联结机制,做大做优集体资产“蛋糕”,提高集体经济收益对成员的分红额度。针对村社分账后村委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缺口问题,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公益服务等项目支出由各级财政兜底机制,让集体经济组织有更丰厚的“家底”向成员进行福利分配和现金分红。
以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为重点,垫高远郊农民增收“洼地”。加快推进高淳六合“南北门户”高质量发展,以远离中心城区辐射的“纯农村”为重点,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持续改善配套环境、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偏远地区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价值。加快提升欠发达片区街镇造血能力,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构建发展长效机制,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抢抓样本点调整机遇,协调统计调查队依据农村常住人口在城郊和远郊分布密度,适时调整、科学确定农民收入记账监测样本点,确保监测样本真实反映全市农民收入状况。
以高质量就业创业为核心,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进一步发挥优质稻米、油菜等农业主导产业主阵地作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镇域经济转型升级,将更多就业机会、更多利润增加值留在乡村。围绕就近就业,深入实施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立足城市急需紧缺职业,持续开展农村电工、农家乐厨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行动,搭建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持续培育特色民宿品牌,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创业就业增收。
以培育壮大新主体新业态为纽带,挖掘经营性收入潜力。坚持分类指导,精细化开展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三产融合新业态。研究制定针对“绿领”新农民等群体的扶持政策和办法,稳定农业从业人员数量,提升从业人员质量,增加劳动生产效率。加大农业品牌培育打造和营销推介力度,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依托“一区一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做强精品花卉、精品水产等专业细分产业,持续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增加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供给,全面提升都市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夯实农民增收产业基础。
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动力,拓展财产性收入空间。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村社分账”管理效能,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和盘活利用试点,开辟多样化的财产性收入路径,让广大农民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运行机制,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应进必进”机制,用市场发现价值、确定价格,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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