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制度创新 稳慎推进改革
时间:2022-07-11 22:04:47 来源: 作者: 字号:【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河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保障,扎实推进定州市、平泉市、邢台市信都区、邯郸市峰峰矿区4个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守农村改革“三条底线”,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试点方案并作出安排部署,建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改革试点协调机制。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4个部门建立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纳入全省改革和乡村振兴考核重要事项,建立“月计划”“月调度”工作机制。成立由宅基地管理、土地利用、信贷等领域的10位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指导组,协助做好试点工作指导。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4个试点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整合资源、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各试点县(市、区)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10余名精干力量组成宅改办,专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扎稳打、有序推进。

  二、注重基础工作,夯实改革根基。坚持将做好四项基础工作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指导4个试点县(市、区)扎实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打牢改革根基。截至2021年底,试点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所有村庄和农户宅基地利用现状调查,完善了县乡村户四级台账,初步建立起宅基地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邢台市信都区总结出基础信息调查“六步工作法”,在2021年举行的全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交流培训活动上作典型发言。4个试点县(市、区)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成果和1131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具备登记条件的宅基地登记率达到95%以上,其中发放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3.97万本;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共排查历史遗留问题5494件,已妥善处置3428件,其余问题也在逐步解决中。

  三、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将制度创新作为改革重心,上下协同,推动权能完善,激活内在价值。省级依托专家指导组,通过定期调度、巡回指导,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回应改革难点,指导试点做深做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明确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四项管理机制、五项具体路径和保障措施等。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宅基地乡村建设规划、宅基地面积以及综合执法的政策依据和标准。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指导意见》,针对宅基地分户标准、资格权认定、有偿退出标准等重点难点,进一步明确改革举措。4个试点县(市、区)围绕九个方面试点内容加强政策研究,制定了宅基地管理办法、资格权认定、流转、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等50项制度文件,谋划第三批制度文件14项,同时加快制定具体配套举措,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四、围绕改革重点,积极探索实践。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活力相结合,用制度创新指引实践探索,在实践探索中检验和完善制度成果。一是切实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4个试点县(市、区)基本完成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了资格权登记台账。探索“户有所居”多种实现方式,定州市实行宅内分户、平泉市探索集体建房、信都区和峰峰矿区统筹利用退出宅基地等,为具备申请条件的923户农民解决宅基地问题。二是规范宅基地流转管理。制定出台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和流转合同范本,规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3564户,其中出租2910户,转让517户,赠予、互换137户。三是稳妥开展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定出台宅基地退出办法或指导意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定州市由市财政、村集体共同出资设立5000万元的资金“周转池”,解决村集体补偿资金不足问题。4个试点县(市、区)已退出宅基地2473宗、面积1421亩,其中有偿退出1780宗、面积1174亩。四是开展闲置宅基地统筹利用。4个试点县(市、区)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3953宗,面积2465.1亩,其中,保障新增宅基地需求249宗,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45宗,复耕1188宗,复绿204宗,发展乡村产业、民宿等项目503宗,环境整治1564宗。邢台市信都区引进社会资本,利用18个村的740余间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和农家乐,带动600多户农户年均增收约1万元。五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涉及宅基地4125宗、面积2690.7亩,收取有偿使用费93万元。六是规范宅基地审批。共审批402宗,其中新增宅基地审批297宗,翻建审批100宗,改扩建审批5宗。

  五、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改革落实。试点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试点县(市、区)2021年度合计安排财政资金1400万元,专项支持试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作《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政策》宣传动画4集,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各市发布,发动县乡村各级广泛开展宅基地政策宣传,被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最佳人气”案例。省级组织两次现场观摩培训和一期视频培训,培训市县乡业务骨干4000余人,同时指导市县以乡村为重点开展培训359期,培训2万余人次,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改革政策,营造出改革浓厚氛围。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进宅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下,经过一年多的改革试点探索和实践,试点县(市、区)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一是必须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敏感复杂、难度大,是一项多部门参与、多领域结合的全局性、系统性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省级主管部门要通过将宅基地制度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等考核,强化督导通报,引起试点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试点县(市、区)委书记承担主体责任,时时刻刻把宅基地改革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政策明、措施实。

  二是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对于宅基地存量,要尊重历史和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分段精准处置;对于宅基地增量,要结合实际严格控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建设质量,把好宅基地资源总量控制关。把握确权和处置的关系。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对权属明确的,加快确权登记进度,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对确权登记中存在争议和复杂问题的,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稳妥、审慎、有序处理。把握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关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原则,处理好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关系,既保持两者相对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又要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必须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分享、评价改革成果。要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自治在农村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党员、村干部带头作用,改革首先从“我”改,从自己亲朋好友改,赢得群众认可,带动群众“我要改”。

  四是必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要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主线,统筹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农房改造、乡村党建和乡村治理等工作一同部署,融合推进。要积极探索统筹宅基地、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对村庄进行整体规划,改造提升环境,通过打造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区等,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要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农村改革统一起来、协调起来,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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