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住房保障问题突出,改善诉求强烈。近年来,诸暨市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包含兜底型保障、基本型保障、改善型保障、发展型保障、乡愁型保障等多主体供给、多层次保障的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一、基本型保障:“一户一宅”和“一户一房”并举。诸暨市着力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一是继续完善“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的宅基地分配建房方式,开展农民住房需求专项调查,注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在市郊、中心镇村等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庄,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农民公寓房。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建设用地,资金由村级自筹,政府负责配套基础设施。三是以国资公司为实施主体,通过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农民保障房,拓宽农民住房保障渠道。目前,诸暨市已建设此类保障房1913套。
二、改善型保障和发展型保障:探索实施地票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诸暨市对退出复垦的宅基地核发具有相应权利地票,可以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流转交易或回购兑现。地票允许在市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交易,水田每平方米约7000元,旱地每平方米约3500元。也可以选择被政府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2000元。二是置换年度建房指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一户一宅、限定面积”的情况下,均可购买地票置换年度建房指标,改善居住条件。三是抵扣商品房购房款项。地票权利人可以使用初始核发的地票,在指定的楼盘购买商品房时抵扣购房款项,抵扣标准为3800元/平方米,大约相当于市价的30%。但二次交易取得的地票不允许用于抵扣商品房购房款项。四是用于抵押贷款。允许地票权利人使用地票进行抵押贷款。
三、乡愁型保障:危旧房权益保全。针对已在城市定居但未来可能有回乡居住需求的农户,诸暨市明确,在权利人清晰、无物权纠纷的前提下,农户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申请权益保全,由政府发放《农村危旧房权益保全证明》。保全证明作为补偿计算依据,且未来可优先享受地票交易、宅基地分配、公寓房保障等政策。腾退后的土地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复垦等用途。这项政策破解了大量空倒房农户“住不了、用不了”,村集体“管不了、收不了”的难题,实现了留权不留地、向时间要空间。
四、兜底性保障:资格权置换安置。兜底性保障政策主要是面向房屋经鉴定为危房的困难农户,包括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在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或放弃宅基地资格权的基础上,将其无偿安置在村集体所有的农房或镇村养老院、福利院,所需日常生活费用由政府和村集体承担,退出的宅基地和农房由村集体收回。
诸暨市通过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构建了“特定人群有兜底、无(危)房户有保障、改善户有选择”的阶梯化住房供给结构,形成了“农户自主保障、集体内部保障、政府特定保障”的多元住房保障格局,显化了宅基地财产属性,促进了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具有持续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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