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星光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确定的5个宅改试点先行村之一。该村大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路径,聚焦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建立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为全县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一、夯实改革基础,摸清底数信息。一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遵循“多规合一、全域统筹,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尊重民意、多方参与”的原则,编制完成星光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二是组织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星光村宅基地数量、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信息,录入贺兰县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宅基地一户一册档案,完成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451本。
二、探索三种模式,盘活闲置资源。星光村针对宅基地和农房“空心化”“闲置化”“危房化”等问题,重点深化三种盘活利用模式探索。一是“闲置资源”入股经营。鼓励农民以闲置宅基地入股参与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经营活动。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宅基地,带动群众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成片资源”集中盘活。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鼓励农户整体退出宅基地,对自愿退出使用权的农户颁发《贺兰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书》,保留资格权,对退出的闲置宅基地进行集中改造利用,既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又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三是“细碎资源”改造提升。按照“建景观、引业态、活经济”的思路,采取整治、复绿等方式,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利用房前屋后闲置边角地块建设微景观,打造美丽乡村。
三、强化制度支撑,规范收益分配。由集体通过民主方式制定星光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合理确定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比例,保证收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经营等收益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同时,规范集体宅基地收益分配方式。一是农户宅基地和农房经评估后入股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村集体将经营利润的20%按股权比例向农户进行分红。二是农户将宅基地和农房委托村集体进行日常管理,引入企业进行投资开发,企业按经营利润20%~30%向农户分红,村集体收取管理费,用于环境维护、治安等开支。三是村集体利用集体资产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经营,项目每年利润的20%向所有农户分红,10%归村集体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