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模式
时间:2022-06-21 17:17:47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 字号:【

  近年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集成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职业农民制度改革等试点,完善家庭农场社会保障政策,着力探索“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模式,引导鼓励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合作社。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区培育家庭农场2558家、农民合作社282个,其中,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39个,占比14%。在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中,61.5%由家庭农场主领办创办,经营面积4600亩,年产值1000万元,带动成员户均增收 2.1万元。

  一是聚力主导产业,夯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基础。彭山区围绕“6+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即粮油、生猪、柑橘、中药材、葡萄、猕猴桃等6大主导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业、现代农业冷链烘干等3大先导性产业),发展水稻制种1.1万亩,年出栏生猪33万头,发展特色水果种植13.2万亩,发展中药材种植3万亩。彭山区发挥国家级制种基地、农业产业强镇、五星级葡萄现代农业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功能,吸引同一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的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优先支持其发展标准园区,2021年给予扶持资金120万元。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呈现多元化发展特征,种植类占69.3%、养殖类占17.9%、服务类占12.8%。职业农民刘沈厅创办沈厅家庭农场,主要种植柑橘。沈厅家庭农场基于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其余5个家庭农场,成立了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成员合理分工,由家庭农场负责水果种植,合作社负责为成员和辖区内的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培训、销售和托管服务,为全区35个家庭农场的1200亩柑橘和葡萄提供托管服务, 取得了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推动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彭山区出台了《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九条措施》,从基础保障、金融贷款、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家庭农场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实行“四个优先”。优先推荐家庭农场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申报示范社,有5个农民合作社被评定为省级示范社,12个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将家庭农场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纳入项目扶持范围,有11个农民合作社获得项目扶持资金1480万元,有效助推合作社发展壮大。橘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利用项目资金建立了电商直播间,通过线上平台帮助成员和辖区内的家庭农场拓展柑橘销售渠道。截至2021年12月底,橘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通过线上渠道销售爱媛橙7万斤,实现销售收入24.5万元。优先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农民合作社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提供免费评审,区财政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助力农民合作社修建基础设施、购买设施设备、引进防寒保冻和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有7个农民合作社通过抵押土地经营权,共贷款299万元。优先将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纳入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对认定为职业农民的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给予50%社保补贴、2000元以上的学历提升补贴。全区有12个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家庭农场主被认定为职业农民,获得社保补贴6万元、学历提升补贴3万元、产业扶持资金40万元,激发了家庭农场合作的积极性。

  三是鼓励抱团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带动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整合了资源要素,有力提升了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区域品牌形象。农民合作社为其家庭农场成员统一提供育苗植保、代耕代种、农资供应等服务,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全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39个农民合作社,通过对接优质农资厂商,集采农业生产投入品1660万元,为成员节约成本100余万元。农民合作社向其家庭农场成员提供社会化服务,探索施肥、施药、除草、修枝、松土、疏果、套袋、树枝粉碎还田等多环节菜单式托管服务模式,逐步统一种植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农民合作社直接收购其家庭农场成员生产的农产品,统一对外销售,全区家庭农场领办的39个农民合作社向所覆盖的家庭农场收购农产品共价值2085万元。依托数字农业服务平台,整合直播、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资源,串联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销售商、外地客商、本地经销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吸引54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27种产品入驻平台,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彭山区依托“彭山田野·礼”“武阳·春见”2个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家庭农场领办的5个农民合作社注册社有商标,采取“大品牌、小业主”的方式,合作社与社内家庭农场共享使用,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帮助成员获得更高收益,2021年全区农民合作社成员增收约为2100万元。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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