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新冠疫情初期,恰逢春耕春播的关键时点,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挺身而出,在耕、种、防、收等环节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生产服务,减少了农民聚集,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为抢抓农时、助力粮食丰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粮食生产方式、构建现代粮食生产体系、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举措。
粮食生产向规模要效益,服务集中比土地集中更符合国情
粮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但社会效益很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要向规模要效益,玉米、小麦和水稻等大宗农作物的生产要实现规模化。我国有2亿多小农户从事粮食生产,在一些粮食主产区,户均不过5亩田,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基本面。再加上近年来农业劳动力减少,兼业化和老龄化的问题日渐突出,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越来越多。基于这种形势,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可以说是一条必由之路,但现阶段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发展的重点在哪?
从实践看,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粮食经营规模,这样可以有效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是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的一条重要路径。二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服务组织向小农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实现生产过程和生产方式的规模化。在粮食生产比较收益较低的现状下,两者相较而言,集中服务没有土地流转费的成本压力,经营风险由服务组织和农户共同承担,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生产环节进行服务托管,对于现阶段离土未离乡、劳动力季节性转移的地区是最合适的选择。通过集中服务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在现阶段更加经济合算,符合农村实际和我国基本国情。
粮食生产服务专业化,促进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推广
促进粮食增产,推动农民增收。产前环节,服务组织依靠规模优势集中采购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降低采购成本;产中环节,服务组织应用机械装备和先进生产技术,实现集中连片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产后环节,通过仓储烘干、品牌销售等环节提高议价能力。2020年,相关部门通过对19个省份共875个社会化服务案例进行定量分析显示,农户种植粮食作物采取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按照一年一季核算,每亩地节本增收近350元。湖北省钟祥市春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集中服务中广泛应用统防统治、稻谷低温烘干、全程机械化等技术,全程服务的水稻单产比普通农户增产100斤以上,且有效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产品优质品率平均高出5%~10%,受到农户普遍欢迎。
促进减肥减药,推动绿色生产。通过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提供统一的农业生产服务,应用“飞防”、水肥一体化等技术,能够显著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据辽宁、江苏、浙江、山东4省抽样调查显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生产技术,粮食种植中的化肥施用量可以降低40%,农药施用量可以降低50%以上。同时,集中服务可以推广良种、精量播种、科学除草、科学治虫,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落地,强化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控,为农业绿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陕西省渭南市福康大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土壤所、中国农科院区划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机构成立土壤智能服务平台,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8000亩,推广应用新品种8个、新技术6项,以专业化服务的方式促进了良种和创新农业技术应用落地。
促进技术应用,引领发展方向。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过程,就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装备、改善资源要素投入结构的过程,也是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过程。尤其是在粮食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服务过程中,作业区域相对集中,生产服务和技术装备相对成熟,良种推广、技术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等在生产服务中容易落地见效。同时,各类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生产技术、绿色防控手段,引领粮食生产的现代化进程。黑龙江省巴彦县刘辉巨农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玉米全程种植服务,服务过程中推进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和科学化管理,农机耕种效率提高50%以上,收割效率提升40%以上,玉米亩均增产120斤,2019年合作社托管的2.7万亩玉米增产324万斤。
服务粮食生产,要注意聚焦关键环节
近年来,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5.5万个,这是市场需要、产业集聚的结果,也是适应国情农情的必然选择。服务粮食生产,既要通过机械装备和技术手段增加粮食产量,也要注意在收割、运输、加工等各环节减少粮食损耗;既要促进创新技术应用落地,也要注意调动现有要素资源的活力;既要发展壮大自身实力,也要注意多方主体分享收益,示范带动小农户发展。
要更加聚焦粮食产后减损。粮食成熟后,要经过收获、烘干、运输、储存、加工、流通等诸多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的餐桌,任何一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失浪费。据测算,把小麦机收损失率降低1个百分点,全国就能增产粮食25亿斤以上。在当前粮食增面积、提产量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下,服务组织要更加聚焦粮食减损重点环节,充分发挥服务组织在机收、储存、销售方面的优势,做好农民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服务,应用储粮先进技术手段,确保粮食颗粒归仓,有效减少产后粮食损耗,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要更加聚焦盘活要素资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机械装备方面,我国农机装备总量接近2亿台套,总动力达到10.28亿千瓦,亩均农机数已超过西方国家,关键是要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在经营主体方面,我国有200多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0万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农机服务组织近19.5万个,关键是要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在人才方面,农业农村系统有几十万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村有大量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土专家”“田秀才”,应用先进设备的“飞防手”“农机队”,关键是要集聚他们的力量。服务组织在粮食生产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的手段搭建平台,调动现有资源要素的活力,通过利益诱导和分工分业,让现有的要素资源在粮食生产的产业链集聚,引导他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围绕粮食等大宗作物生产贡献力量。
要更加聚焦多方主体受益。粮食生产是一个产业链条,每个环节虽然利润微薄但却存在受益方,服务组织参与粮食生产过程不能独享收益,要让每个环节的参与者都能分享产业链的收益。对小农户而言,重要的是通过应用机械装备实现省工省力,通过科学管理实现节本增收;对于农机手而言,重要的是通过雇佣关系获取报酬,同时提高自有农机使用效率;对于农资供应商而言,重要的是让他们获取合理的销售利润;对于村集体而言,重要的是通过发挥居间服务作用,方便村民百姓,居间协调服务,壮大集体经济;对于粮食收储企业而言,重要的是获得稳定且高品质、标准化的粮源,保证生产需要。粮食生产过程中,多方主体的需求通过服务组织得到满足,又都有合理收益,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态势,服务粮食生产的基础就会越扎越牢,构建多方主体共同服务粮食生产的良好局面。
要更加聚焦示范带动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在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促进粮食作物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服务粮食等大宗作物的生产,服务组织要联合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小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机械装备、先进技术应用等让小农户“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示范带动他们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同时,把服务的重点从产中环节向产后环节延伸,利用集中种植后形成的粮食规模优势,打造特色粮食品牌,与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小农户粮食销售渠道,让小农户分享粮食生产的增值收益。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发展壮大
支持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可以帮助小农户解决粮食等大宗作物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重点可以在四个方面着手。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小块并大块”和“宜机化”整治,着力加强乡村道路、农机场库棚、种子化肥储藏库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农机能下田能上路、田网能排能灌、生产资料储备流通方便。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针对大宗农作物的作业需求发布有针对性、有影响力的市场信息,以互联网思维整合利用现有服务资源,促进生产服务主体和生产经营主体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扶持各类服务组织向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方向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项目资金规模,引导服务组织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支持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从产中环节向良种推广、市场营销、品牌打造、加工储运等方面发展。建立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免税清单,落实现有对农业服务组织等主体的税收优惠,减轻服务组织税收负担。
强化金融保险供给保障。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的服务数据共享对接,鼓励推出以服务粮食生产为导向的金融产品,构建支持农业生产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综合金融产品体系。深化银政担合作机制,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在内的抵(质)押物范围,开发针对粮食生产型服务主体的担保产品。推进政策性保险、互助保险和商业保险在粮食生产服务领域的应用,重点推广应用安全事故保险、自然灾害损失保险、农事服务质量保险等险种,为服务粮食生产的主体降低经营风险。
强化专业服务人才培养。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列入各级乡村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实用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专门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和服务型组织。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探索设置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课程或相关专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建立服务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做好农业服务领域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