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人、地、钱”问题备受广大群众关注,也是江西省赣州市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为寻找解决路径,赣州积极探索“三改合一”改革,将农村经营制度、土地制度、产权制度三项改革统筹布局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改革背景
农业农村发展的经营制度、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相互联系、互为一体,如何发挥集成性、系统性、综合性作用,值得深挖探索。
(一)乡村人才匮乏,面临后继无人。目前赣州市培养高素质农民2.4万人,仅占农民总数的0.35%。农村外出人口较多,“空心村”层出不穷,农村地区面临人才匮乏的现状。因此,急需一批产业发展、科技推广和乡风文明等方面的人才。
(二)土地普遍细碎,难以形成规模。推动农村发展的发力点是土地,但赣州市属于丘陵山区地貌,土地细碎分散,全市平均1户农户有8块地,人均耕地不足0.7亩,不利于劳动投入、机械应用、生产投资等要素优化配置,限制了规模经营优势的发挥,抑制了生产经营创新和农业生产效率提升。
(三)农民增收困难,集体经济薄弱。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农民财产性收入较低,属于农民财产性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未得到有效激活,农民增收乏力。另外,赣州市村集体经济发展还面临收入总量较少、发展不平衡、持续稳定增收渠道收窄等问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任重道远。
二、主要做法
(一)发挥改革的集成作用,让人气旺起来。实施人才兴村、人才强村战略,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等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推动人才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撑。
一是理念上,注重综合施策。改变“就改革而抓改革”的传统思维,认真分析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关联性,重点是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与集体的关系,深入剖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加大综合施策力度,广泛聚集农村人才。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示范引领行动、规范管理行动、政策支持行动,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农户”新机制,建立各类联农带农示范基地69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各种方式辐射带动超过60万户农户实现增收。
二是措施上,体现集成推进。充分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作用,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村集体集中流转土地后,出租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集成性推进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土地流转难题,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从事农业生产。近年来,全市共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超过4.1万个,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吸引各类实用人才返乡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超过1200个。
三是成效上,推动质量提升。深挖改革潜力,培育各类农村市场主体、高素质农民,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行动”“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率先在全省建成市级家庭农场联合会,发展1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参与联合会。截至目前,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503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123个,打造富硒基地169个。全市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5个,石城县每个乡镇建成一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二)加大推动系统性改革,让土地活起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一是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新的承包耕地管护机制,以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整村组流转土地等土地经营新方式,破解土地细碎、分散的问题。积极探索经营权退出、经营权抵押融资,让产权生钱。赣县区、信丰县作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逐步探索土地抵押、担保权能,为农民融资提供新的渠道,已累计发放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365笔、1.93亿元。积极探索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对有稳定就业、固定住房、社会保险的进城农民自愿退出承包权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标准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
二是激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市政府出台《赣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从2019年开始,陆续选择两批村作为试点,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监管等制度。会昌县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3699笔、5.45亿元;信丰县将闲置农房修缮后,引进客商打造特色民俗旅馆,村集体以农房入股,享受分红;南康区开展宅基地择位竞价有偿使用试点,择位竞价总数123宗,面积11085平方米,竞价总额达47万元;大余县、章贡区、南康区、于都县、兴国县开展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涉及有偿退出面积680余亩。
三是盘活“沉睡”的土地资产。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已为全市141.65万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占应确权农户的99.15%;全市累计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176.47万本,发证率91.88%。广泛推动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在土地“三权分置”、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的运用。成立赣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18个县建成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三)展现改革的综合效应,让农民富起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模化经营,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和种植收益。
一是确认农民的“身份”。将界定集体成员资格作为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利益的总开关,注重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市县两级均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操作程序,全市共确认集体成员790余万人。
二是摸清农民的“财产”。核实村级资产128.82亿元,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6项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市村级共设置股份876万股。
三是发展好村集体经济。赣州市连续四年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趋势日益明显,2017年基本消除“空壳村”,2018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2019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2020年基本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的比重由2017年的0.5%提高到7.3%,100万元以上收入村集体达到107个。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农村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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