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湄潭县通过探索建立“黔北民居”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流转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不仅破解了农村建房“规划统筹不足”“风貌管控不到位”“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问题,而且推动完善农房功能,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编制黔北民居地方标准
确定建设规范。历史上,黔北地区修建房屋的最大特点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房屋修建皆依山傍水,木结构的建筑均以穿斗式为主。一些殷实人家会考虑防匪防盗的因素,将房屋修建为三合院或四合院。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砖混结构逐渐代替木结构。在乡村建设中,农民修建砖混结构房屋时,仍习惯把传统民居的部分元素融入其中,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存在民居建设杂乱无序、房屋外形风格迥异等问题。湄潭县通过组织民间建筑师、专业设计师对全县民居进行认真考察、探究,根据县域乡村面貌,结合传统民居的风格,按照现有建筑材料,最终确定“小青瓦、坡屋面、穿斗枋、转角楼、雕花窗、三合院、白粉墙”作为黔北风格的民居建设规范,推进农村房屋改造和人居环境建设。
编制地方标准。2015年10月,湄潭县组织技术人员在对全县各地民居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写了《黔北风格的民居》。在遵义市文明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聘请有一定古建筑知识、民间文化知识的人员和民间建筑师组成编制团队,实地察看本地代表性传统民居屋面、木构架、穿斗枋、门窗等,走访传统修建工匠上百人,并广泛收集和听取各相关部门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运用标准化的手段,编制完成贵州省地方标准《黔北民居》(DB52/T1156-2017),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后对外公布。《黔北民居》地方标准的出台,规范了黔北民居风格、固化了“七元素”,传承了黔北地域文化,彰显了黔北人民智慧,亦是弘扬地方传统文化,留住乡愁的举措。
严格黔北民居设计规划
精心设计。依据黔北风格的民居建设规范,县住建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组成技术攻关团队,按照黔北民居七大核心元素,对黔北民居房屋面积及户型、结构与施工、维修加固技术要点、常见质量安全技术问题等统一进行规范、梳理和设计新黔北民居。设计过程中,特别考虑统筹主房、辅房、院落等功能,精心调配空间布局,满足生产工具存放及其他需求。同时为适应村民现代生活需要,把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作为重点设计内容。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推行水冲式厕所入室。设计明确新建农房的地基基础、结构形式、墙体厚度、建筑构造等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施工条件,满足质量安全要求。最终,设计出20余套不同类型建房图纸,统一编印为《黔北民居构造标准图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黔北民居范例图集》。
纳入村庄规划。按“一图一表一说明”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国土规划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参加、村委会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2017年编制完成《湄潭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将578个农村居民点划分为重点型、普及型两大类进行分类指导,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按照黔北民居七大核心元素,设计了20余套建房图纸供群众选用,着力打造“依山傍水、村庄城镇、自然村寨”三种村庄模式,突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实现美丽乡村本土化、乡土味。通过规划引领,涌现出田家沟、七彩部落、偏岩塘等一批看有形象、学有榜样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其中,田家沟被誉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封面”。
强化黔北民居建设管控
确保按图建造。出台《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由镇农村宅基地专用窗口负责提供不同类型黔北民居户型设计方案及建筑风貌方案图册,在便民服务窗口展示,引导农户选择黔北民居设计图册进行建设。
管住建筑工匠。县住建局每年组织建筑工匠培训,重点对《黔北民居建造施工技术导则》《黔北民居构造标准图集》等进行讲解,要求农户自建住房需选择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或建筑工匠严格按黔北民居户型设计方案建设。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建筑面积、高度、风貌、色彩以及采光、通风等要素审查,指导农户与承建人签订施工合同,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建筑工匠、施工安全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明确控制标准。通过统一制定村庄规划的“说明书”,确定乡村供水、污水和垃圾治理、道路、电力、通讯、防灾等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又依据农民生活圈配置确定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特别是在农房建设上,坚持“一户一宅”,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户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以低层为主,局部地区不超过3层。
明确管控责任。明确规定农户申请宅基地时,必须选定黔北民居户型房屋设计图。农户获得审批后,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规划设计、风格风貌等进行建设。农户未按所选的黔北民居户型房屋设计图纸和效果图施工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等,坚守和传承黔北民居七大元素,确保美丽乡村标准规范、特色鲜明、有章可循。
改善黔北民居周边环境
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湄潭县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先调查、组公示、村汇总、镇(街道)审核”的原则,将未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且人居环境较差的村寨全部纳入实施整治,同时对住房不安全、居住环境差的散居农户也一并纳入实施整治范围。重点集中解决住房安全、庭院整洁、进出通畅、环境脏乱差、厨房卫生整洁、人畜分离、如厕方便、人畜饮水安全等问题,集中实施污水、垃圾处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修补修复,完善提升”整治原则,重点突出“七改一增两处理”整治要求,加快推进改房、改院、改路、改圈、改厨、改厕、改水与增绿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彻底消除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现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遗漏、全覆盖。目前已整治村庄820个,累计新(改)建黔北民居70000户,已完成厨房改造18707户、畜圈改造6425户、厕所改造16213户、庭院硬化85.93万平方米,建设串寨路1881577平方米,修进寨路167.8公里,全县农村居住条件改善率达70%。
以奖代补引导。出台以奖代补的优惠政策,从建设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具有黔北传统文化特色的新民居建设,鼓励农民修建黔北民居。“黔北民居”建设分新建和“穿衣戴帽”式改造两种形式。县政府在贷款、办建房手续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即农民按照提供的黔北民居图纸建设的房屋,每栋补助建房费7000元,旧房改造每栋补助3000元。凡需建房农户,县住建局无偿提供房屋建设图纸和建设单位资质审核、建筑材料质量鉴定、建筑施工监管等服务。施工期间,县住建局派技术员现场指导,自然资源、房产管理、林业等手续按照规定,由镇(街道)协调办理,且免收除耕地占用税以外的任何费用。
提升黔北民居居住品质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实现综合利用,室外公共场所可兼做集市、文体活动、农作物晾晒与停车等用途。村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应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村内道路应整洁通畅。积极推动宽带、通讯、广电等进村入户。农村电网改造率达100%,实现100%行政村通光纤网络,移动通信覆盖率达95%。
推进供水入民居。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供水入民居。因地制宜改善供水条件,依据给水规模合理确定供水模式、给水水压、管材管件等。保证乡村水源地的清洁安全,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
做好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居住分散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采用户用污水处理方式。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村庄采用村集中处理方式。目前已新建村级卫生厕所86座,建成污水处理系统76套。
倡导垃圾分类处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目前已完成70个行政村垃圾收运配套设施建设。
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引导农户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直接燃烧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电力、沼气、燃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光热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向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燃气下乡。
鼓励发展民宿。出台《湄潭县宅基地“三权分置”办法》《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民宿、创意办公、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鱼泉街道新石居由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陆续有本地村民利用农房开办农家乐,外来投资者也租用部分村民农房开设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有农家乐57家,乡村民宿20余家,床位达到400多个,每年游客接近10万人次,有力促进了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也为当地群众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来源。
(作者单位:贵州省湄潭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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