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集体资产股权五大权能
时间:2022-03-03 18:49:08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王 鸿 字号:【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山东省沂水县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赋权活权,推动农民变股民,积极开展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省级农村集体产权股权质押贷款试点、省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试点,深入挖掘拓展农村集体股权潜在的“五大权能”,助力农民增收。

  主要做法

  拓展质押担保权能。出台了《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开发了股权质(抵)押融资系统,推动股权质押登记规范化、便捷化、透明化、简约化、高效化。拓展担保权能,创新“股权质押+担保增信”“股权质押+无感式增信”“股权质押+合作社聚合增信”三类5种“股权质押+”增信模式,有效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共质押1611股,放贷842笔、3.12亿元,带动农民增收4800余万元,股权质押贷款总额在全省率先超过亿元。

  挖掘继承退出权能。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实施办法》,开发“沂水县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股权在系统中整村托管,明确继承、集体赎回、内部转让、公开交易4种退出方式,有效破解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动性弱等难题。目前,已在全县122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全面推开股权继承和有偿退出机制,累计办理有偿退出业务19笔、继承业务8687笔。

  强化监督参与权能。开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和“银农直连”APP,实行农村财务网上结账记账、网上公开、股民网上监督,强化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股权经营规范运行。例如,沂城街道田庄村集体投资的沂博路加油站,前期对外出租,合同期到2020年,每年收取租赁费20.8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重新发包,租赁费提高到每年221万元,仅此一项,村集体收入增加200多万元。

  做优放活经营权能。探索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股民,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建立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合作社“造血”、村集体“增收”、股民“添红利”三方共赢。例如,黄山铺镇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集体资产入股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种植粮食300亩,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模式,197户参股村民依靠土地入股,每年每亩增收1215元,村集体年增收9.3万元。

  保障惠民收益权能。收益权是股权的核心,是农民群众看得见的改革红利。沂水县坚持把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持续受益作为改革目标,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现有资源、资产、资金,创新经营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例如,泉庄镇尹家峪村招引本村致富带头人赵传波投资8000万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民以土地入股成立金龙山合作社,发展有机蜜桃1781亩,采取“土地流转金分配+土地股权金分配+工资分配+绩效分配+福利分配+养老保障+孝善保障+救助老弱”的利益联结模式,画出了“党支部+合作社+村民”的最大同心圆。2018年以来累计分红1500余万元,人均8万元,吸引38名“城归”青年入社。

  工作启示

  “股权质押+”是破解农民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沂水县针对农村集体股权价值低、质押能力弱、授信额度小的实际,以集体股权证为核心抵押物,创新“股权质押+”模式,推出以股权质押为基础,担保、信用等增信为辅助和补充的融资方式,既解决了股权授信额度小问题,又实现了股权变现,降低了金融结构的贷款风险,有效破解了农民融资难题。

  股权只有在经营中“活”起来才会增值。股权作为生产要素,必须投入生产经营,才会产生更多的价值、实现自身的升值。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因村制宜探索股权升值的经营方式,让股权流动起来、运转起来、交易起来,实现“死钱”变“活钱”、“少钱”变“多钱”。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实现股权保值增值的好路子。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市场优势、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有机结合到一起,通过将集体股权入股合作社,实现集体群众抱团发展,促进了群众由“散”到“聚”、集体收入由“少”到“多”、股权价值由“低”到“高”的转变。

  股权利益联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村民变股民,村集体经济发展直接与村民的利益挂钩。只有把股权经营好,把村集体资产这个“蛋糕”做大,每个人均分到的“蛋糕”越多,才能实现强村富民、共同富裕一体化推进。

  股权权能拓展是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抓手。沂水县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形成“村党支部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务、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自治事务”的乡村治理模式,夯实了村级发展的组织基础,实现了由“管理村庄”向“经营村庄”转变。通过开展股权质押贷款、有偿退出等试点探索,股权权能得到有效拓展,生产要素得到有效激活,党支部带领村民同奔致富路的机制逐步形成。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