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项原则 扎实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时间:2023-04-13 22:00:05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 字号:【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五项原则”促宅改、“三级书记”抓落实,探索多种制度创新模式,取得了积极的改革实践成效。

  一、坚持稳慎推进,确定“三步走”工作安排

  第一步,先行先试。选取党建引领突出、自然禀赋优越、村民参与意愿强烈的3个村为先行试点村,探索建立村级制度体系,细化村级宅改工作清单,积累工作经验。目前,铁山街道对庄沟村等3个先行试点村已完成所有权颁证,建立宅改理事会,健全宅基地管理、流转、审批等制度,梳理一户多宅、超权证占用、非成员使用、私下流转等各类问题台账,并逐步推动落实解决。

  第二步,提质扩面。以“五探索、两健全、两完善”为统领,在总结3个先行试点村工作成果与经验的基础上,再选取8个试点村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做到边探索、边完善、边总结、边提升。目前,各试点村制定各类村级规章制度共计64项。

  第三步,全面试点。从2022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动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实践成果,以宅基地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二、坚持“三权分置”,制定“区、街、村”三级改革体系

  一是“三级书记”抓宅改。成立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组建区、街、村三级改革工作专班。将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区、街、村三级宅基地改革培训,确保改革精神深入基层,改革步调统一有力。

  二是建立区级宅改核心制度体系。印发《旅顺口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旅顺口区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指导意见(试行)》等9项文件,制定《旅顺口区宅基地改革及历史遗留问题土地管理办法》《旅顺口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办法》《旅顺口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管理办法》《旅顺口区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4项制度,把好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盘”。

  三是建立三级宅改工作操作规范。围绕乡村规划、宅改风险评估、村民理事会搭建运作、农村宅基地综合整治、土地有关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建立配套制度,做好三级宅改工作推演,确保制度可操作。制定合同模板2类、各级报表7张、审批流程图7件。

  三、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创设以农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

  一是“走出去”激发农民意愿。组织试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到宅改先进地区进行考察,进一步拓思路、转观念,切实感受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

  二是“编规划”绘制农村蓝图。将全区69个行政村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保留整治型四类,为每个行政村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让村民看到村庄发展的前景和空间。目前,已有14个村完成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建组织”明确宅改主体。坚持党政主导、村民主体,在试点村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组成。同时,将宅改相关规定写入村规民约,保证村民在资金使用上有知情权、村庄规划上有话语权、村庄建设上有表决权,项目招标上有监督权,增强村民参与感。

  四、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宅基地基础工作短板

  一是宅基地管理数字化。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解决宅基地情况不清、底数不明问题。建设区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动产登记审批信息系统中涉宅基地功能进行增补和更新。目前,已完成21个村的宅基地基础数据调查,累计查清核实农村宅基地10258宗、面积3591亩。

  二是宅基地布局标准化。针对宅基地规划无序、分布零散、空心闲置率较高、农房布局散、居住环境不佳等问题,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预留适度建房空间,鼓励农民采用大连市《农村居民房屋建设标准图集》。制定《旅顺口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规划建房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限定宅基地占地不超过200平方米,住宅建筑基底不超过占地面积的70%。

  三是宅基地流转规范化。针对农房私下交易问题,制定《旅顺口区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限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期限、用途,探索通过合作、出租等方式流转宅基地。宅基地增值收益金收费标准由村民理事会议定或采取区片地价的1%,由村民缴纳。居间服务费、鉴证服务费等综合服务费用标准由村民理事会议定,由合作建房人或承租人缴纳。

  五、坚持统筹协调,探索“宅基地+”的发展模式

  一是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宅改为抓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盘活闲置宅基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铁山街道对庄沟村将村内4宗闲置宅基地出租给第三方建设民宿,租期15年,农户每年增收2万元,村集体每年每户收取相关服务费1000元。下一步,将重点探索“宅改+文旅+研学+乡村振兴学院”“宅改综合整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模式,实现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

  二是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按照村庄规划和建房图集要求,引导村民统一风貌、统一规划建设农房,形成整齐划一的建筑格局。有效利用宅改资金,实现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区域打造生态小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尝试开展村级美丽庭院评比,设置奖项及奖励机制,发挥环境整治宣传带动作用。

  三是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多方争取国家、省、市各级涉农政策资金,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维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对积极参加宅改的试点村给予涉农政策支持和倾斜,实现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