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西北内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户均承包地面积16.3亩,土地流转率20.1%。近年来,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宁夏出台多项政策,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引导各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分享现代农业发展的红利。
一、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四种模式
“企业+合作社+小农户”模式。在“企业+合作社+小农户”组织模式中,企业发挥大脑中枢作用,扮演农业产业的“启动机、推进器、带动者、规划者”的角色,以市场需求确定年度市场供给量、调整产品种类和标准化生产方案,以订单形式与合作社建立生产供给的契约关系。合作社与小农户通过入股、合作或托管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小农户开展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小农户按照企业和合作社要求进行生产并提供产品。三者的结合使农业产业化分工更加明确,通过规模经营、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各方参与者获得农业生产的更高收益。如昊王米业是宁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当地水稻种植、农机作业、稻草加工、金融保险、文化传媒等19家企业、17家合作社、7家家庭农场和2家社会化服务组织成立了产业联合体,产业拓展到了种、养、加、销多个环节,实现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在供应链上,成员单位之间采购价低于市场价,降低了生产成本;在配资上,建立发展基金,依托金融机构以1︰10的比例放大贷款,帮助成员单位及小农户解决贷款难问题。联合体实现产值7.3亿元,带动农户8300户,户均增收0.75万元,综合农机化作业水平达到85%以上,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60%,土地产出率提高20%。
“合作社+小农户”模式。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入股投资型紧密合作关系。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入社,与合作社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小农户按照入股金额和成交量可共享合作收益。如原州区新星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针对彭堡村耕地碎片化、部分村民外出务工无人耕种的现状,探索建立了“租金保底+盈余分红+务工收入”长效机制,组织68户农户入股1032亩土地共同发展优质“张杂谷”种植。2021年,入股农户在获取亩均300元地租的基础上,又领取二次分红130元。另一种是带动服务型松散合作关系。合作社与小农户之间只是提供免费或有偿服务,小农户不与合作社共担风险,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以降低生产成本。灵武市鑫旺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全环节管理,农户向合作社缴纳服务费,粮食收获后帮助农户以高于市场价格10%的价格销售,通过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减量施用以及农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的提高,较传统农户自己种植亩均可增加净收益200元。这种模式在农户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既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了农业生产,又让服务组织和农户共同分享了规模化经营带来的节本增效收益,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农户通过流转土地、主动投入优良的现代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进行生产,逐步扩大规模,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灵武市大绿叶家庭农场,由蔬菜贩运向规模化种植转变,采用“科技特派员+农户种植”模式,逐步扩大种植规模,目前流转土地建设蔬菜基地73亩,温棚25亩,厂房、冷库等设施3700平方米,购买农机设备20台,带动周边120户农户种植蔬菜,年销售各类蔬菜1000吨以上,销售收入280万元,带动农户增收5000元以上。
“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模式。这种模式是各地依托具体农业项目而形成的组织方式,企业通过项目建设,携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要素参与到生产经营中,对整个项目的运作进行规划和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资本参与投入项目建设;小农户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整合土地资源,通过成员身份界定、量化股权等方式参与。彭阳县城阳乡7个村组建长城塬产业联合党支部,将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700万元以入股的形式注入彭阳县塬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160亩矮砧密植苹果园区,按照约定的比例和占股分红收益,既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又通过土地流转、入园务工、股权量化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达到多赢的目标。基地每年提供长期稳定就业岗位250个、临时就业岗位500个,年支付群众务工费、地租费等费用700万元以上,惠及农户300余户。
二、四种模式取得的成效
促进了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与小农户间建立起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互动机制,将一家一户小农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盘活了资源要素,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
推动了现代农业技术的广泛应用。在经营模式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标准和新模式的引进、推广与应用,提高小农户的生产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培养造就了一批具有一定科技水平、能灵活运用现代农业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夯实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基础。小农户是党的重要依靠力量和群众基础。各地在创新经营方式中始终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四种模式中,都有基层党组织参与其中,基层党组织的参与能将党中央政策落到实处,巩固党的基层政权,也能最大限度地组织小农户,让小农户团结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去。通过对小农户的带动,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水平,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让党的农村政策的阳光雨露惠及广大小农户,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和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村干部、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向现代家庭农场转变。加强现代化新技术、新理念在家庭农场生产全过程的应用,鼓励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多元融合发展。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储藏保鲜冷链、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
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小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等进行分类培育,大力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轮训,将小农户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帮助小农户发展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工作。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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