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费县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两山银行”改革试点。6月21日,“两山银行”揭牌运营,运行过程中推进生态资源有偿使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促进了产权要素的合理量化、流动、赋能、转化、增值,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高效、顺畅的服务平台。目前,恒丰银行临沂分行与费县“两山银行”联合推出相关金融产品,马庄镇土山后等三个村以流苏树、楸树、核桃树等生态资源作抵押,累计获得8笔总计750万元贷款,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笔就是抵押千年流苏树的230万元“流苏贷”,此外,当地的绿缘核桃专业合作社也以核桃树为抵押,获得150万元贷款额度。费县“两山银行”的运营,进一步做大了生态产业,增强了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有效解决生态资源“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让“细碎化”的资源实现整合聚集、“低效化”的资源实现提质增效、“休眠化”的资源激活变现、“薄弱化”的村集体实现增收、“特色化”的农产品焕发生机。
明确基本遵循,将价值转化赋能有序推进。准确把握上级政策要求,在深入调研、外出考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系统谋划总体思路。一是确立工作目标。通过机制创新,聚力破解农村产权拓展、转化的“堵点”,乡村振兴投入不足、活力不强以及村集体、农民增收乏力的“痛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抵押难、授信难、贷款难的“难点”三个方面的问题。二是确定基本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把好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深化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生态资源赋能转化和盘活、在生态优先前提下努力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个导向”,坚持法律政策底线、破解深层次瓶颈制约、守住生态资源安全底线、保护产权、市场运作和系统推进“六项原则”。三是明确资源范围。重点围绕10种资源进行盘活、经营、开发。第一种是农户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出租、入股托管、担保、抵押,耕地上果树、粮油作物、瓜菜等作物的评估、抵押、担保等。第二种是村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入市、出租、转让、担保、抵押,建设用地上建筑物使用权的评估、出租、转让、担保、抵押。第三种是村集体林地、荒地等经营权的出租、转包、入股担保、抵押。第四种是矿石、沙、奇石等出让、开发、联营、合作、担保、抵押、授信。第五种是水利设施经营权、水资源、水面使用权、水生动植物养殖权的出租、使用、抵押、担保。第六种是国家或村集体所有的古树、古村落、古街的开发、经营、抵押、担保、授信、增信。第七种是特色农产品商标、地理性标志品牌培育的品牌价值评估、股权投资、授信,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基金支持、入股等。第八种是国家扶持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主体的资源、资产的价值评估、出租、入股、授信及后续经营、管理。第九种是耕地资源保护、林木资源固碳及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等农业碳汇能力提升的政策支持、评估、授信。第十种是地方戏、费县手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中的评估、授信等。
健全体制机制,为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谋细做实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一是建立组织运营机构。成立生态价值转化的实体化运作平台——“两山银行”(费县城资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山东(费县)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收储登记部、评估担保部、金融服务部、资产运营部、风险防控部六个部室,融合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功能,对生态资源进行规模化收储、专业化整合提升、市场化运作;承担调查、储备、评估、核算、流转、策划、增信、提升、开发等转化赋能的全流程业务工作。二是建立生态资源云数据平台。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数据,通过网格化监测调查手段,对已有调查数据和尚未调查的现有自然人文资源、生态产品,调查登记数量、坐落、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开放共享的生态资源产品云数据平台。三是建立生态资源价值评价评估机制。参照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核算办法(试行)》,结合费县实际,考虑不同类型生态资源的功能属性,建立反映生态资源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办法,构建生态资源价值评价标准体系。
搭建转化平台,让生态资源价值提质增效。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用力,推动各类生态资源整合变现、提质增效。一是集中收储零散资源。原则上在村集体组织区域内将零星分散的生态资源,按照“相对连片、自愿有偿、方便开发”的原则,分资源类型制定收储标准,以租赁、入股等形式集中收储,根据开发方式、开发方向、开发期限进行连片整合、系统优化、配套升级,使其更具有规模优势和可开发价值。二是运营提升低效资源。对收储的长期闲置、沉睡的低效生态资源,根据其所在区位、资源特色、开发强度等情况进行分类包装、精心策划、精准开发,可由费县城资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自身经营,也可形成招商文本,精准对接社会资本等投资经营主体,最大限度提升闲置低效资源的利用价值。三是增信推动资源变现。由金融办、人民银行牵头,金融、担保、评估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已确权的产权,直接开展抵质押贷款业务;为尚未或不能确权登记、不能被金融机构认可的苗木、奇石、古树、古街、古村落等资源性资产和文化资源提供背书,以担保、授信、托管、承诺收购等形式为主体增信。四是培育打造高端农产品品牌。按照临沂市乡村振兴“三步走”,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的要求,围绕费县西红柿、核桃、山楂、瓜菜等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培育提升,通过品牌股权投资、品牌授信等手段,拉长农产品产业链,推动农产品提档升级。
落实各项保障,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赋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项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明确各项工作具体牵头部门和牵头人,按责任分工完成工作任务。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8人、城资公司考聘6人组成14人业务专班,具体承担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此为基础,围绕“十大生态资源”度量、盘活、赋能、授信、交易、经营和变现等目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出台一系列配套性指导文件,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县里设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县财政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生态补偿资金,梳理、整合有关涉农项目资金,建立试点建设重大项目库,支持落地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对保护、盘活生态资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四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有关高校、院所专业人才的沟通、联合和合作,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五是加强考核督查。全过程建立监测、评估、公示、奖惩机制,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费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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