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试点县“宅改”纪实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袁忠庆 王祥吉 字号:【

  永丰县位于江西省中部,辖21个乡镇,共213个行政村,现有农村人口9.1万户、38万人。2020年9月被列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永丰县围绕实现一户一宅、户有所居、规范管理为核心,开展了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任务,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理顺工作机制、完善政策配套、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四项基础工作。

  主要做法

  理顺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永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审核推进、引领改革进程。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的宅基地管理机制。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分别建立了相应“宅改”机构,负责落实辖区改革试点的全面工作,实行“每月一报”制度,确保改革工作有人抓、专人管、管到位。

  完善政策配套,稳慎推动宅改。围绕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农村宅基地规章制度体系,确保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制定印发了《永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永丰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意见》《永丰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严格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面积不超过相应标准的宅基地,健全了审批机制和巡查管理机制,完善了建房审批台账、巡查记录台账、“两违”执法台账。

  强化规范管理,落实改革要求。一是推动确权颁证。按照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目前已完成6万余宗宅基地测量,颁发证书5万余宗。二是腾挪发展空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危旧土坯房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拆除危旧土坯房、违章建筑、残垣断壁等11.2万宗、面积550余万平方米。三是严格控制“两违”增量。健全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压实村小组协管员、村委干部、驻村干部、执法大队、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每半月开展一次农村建房审批管理暗访督查,严格管控未批先建、超高超大建房等行为。

  加强宣传培训,形成改革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县累计发放宣传画15000余份、给农民的一封信9万余份,印刷张贴附有监督举报电话的永久性宣传标语1100余条,印发《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和《宅基地管理政策汇编》2000余册。二是组织集中调研。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访谈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规范管理工作集中调研。三是开展系统培训。相继召开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培训会,对全县“宅改”工作和县城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2500人次。

  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部分群众存在观望思想。部分群众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持等待、观望态度,对本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决心和政策的持久性信心不足,存有疑虑,导致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难题。一是目前永丰县可入市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总量存在分布零散、单宗地块面积小等特点,无法吸引较大规模发展的项目。二是低端、小规模的用地不利于企业提升这部分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对农村地区和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较小。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能力不足。目前永丰县农村普遍缺少拥有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的管理者,基层组织和管理机制有待健全;村级章程、制度重形式、轻效果,执行力不强;集体资产分散管理,缺少规划和统筹,不注重长远利益;缺少集体资产的评估、维护、招投标等相关制度。

  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阻力较多。一是宅基地是祖业的思想未根本转变,对一户多宅、多占宅基地的村民收取有偿使用费困难。二是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即使在外多年未回、甚至已在外地买房安家,也不愿放弃老家的宅基地或接受有偿退出。三是目前村集体普遍资金困难,无力筹措有偿退出补偿费用。

  思考与建议

  加快确权登记,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农房及宅基地确权登记,妥善处置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及“违建、超建”等问题,避免因宅基地产权模糊甚至产权纠纷造成的矛盾冲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项目为依托(如美丽乡村建设、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有效解决村内宅基地权属纠纷及历史遗留等问题。

  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来源,激发农民参与“宅改”的内生动力。要想实现村集体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需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谋求“立业”,即通过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编制符合村庄实际的规划,培育村集体配套产业,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村民自治的良性循环。通过补齐农民财产性收入这块“短板”,激发农民参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内生动力,让农民通过改革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宅改再上新台阶。借鉴第一批试点、第二批试点单位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目前各个试点单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创新情况,结合永丰县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永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高质量发展,推动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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