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以深化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为主线,扎实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持续推动农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多渠道促进村集体增收,村集体经济活力全面迸发。2020年全市490个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53亿元,村均达72万元。
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增加村级收入。2018年邳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主导、镇推进、村实施、农民支持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全市成立镇农业服务公司23个、村农业服务公司468个,形成了一批“村集体直接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农户”“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龙头企业”“内股外租经营”等有效经营模式,村级经营能力显著增强,经营机制不断创新。全市累计土地流转83.09万亩,其中村集体经营17.72万亩。新河镇益客种植一体化项目位于陈滩村整村搬迁复垦区,陈滩村通过公共空间治理,将复垦出来的集体土地承包给徐州益客公司,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36.8万元。邢楼镇运用工业经济的飞地理念,打破各村地域限制,在镇中心区域的农业产业园区内设立村集体经济飞地创业园,采取“六个统一”的模式,统一种苗选育、统一栽培模式、统一品牌、统一购置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订单销售,不仅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也保障和提升了产品质量,邢楼镇18个村2020年全年村土地规模经营收入2000余万元,村均增加净收益22万元。
建设村级集体项目,增加村级收入。一是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利用财政扶持经济薄弱村资金6735万元及其他配套资金4300多万元,建成了75个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每年为项目村增加收益约1000多万元。二是社会化服务类项目建设。两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335万元,重点扶持23个经济薄弱村,用于购买农机具从事社会化服务,促进村集体增收。三是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2018年利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建设资源有效利用类项目11个、提供服务类项目1个、物业管理类项目3个,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65万元。2019年整合统筹使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00万元,在八路镇刘集村建设盆栽花智能温室项目,项目建设智能温室6万平米,与上海源谊种苗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资金以股份形式,将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按股量化到25个项目村,采取入股分红的分配方式,项目收益量化到每个村,为每村年增加收入约4.6万元,同时带动80余人就业。四是整合各类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合各类资金在邢楼镇大堌村建设钢架大棚90座,项目采取村集体经营的方式,项目收益直接用于6个一般经济薄弱村分红,每年每村可增收4万元。利用高标准农田林网工程,在20个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村,开展“高标准农田促进村级集体增收试点”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中标人负责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道路、沟渠旁栽植经济苗木约2.56万棵,中标人与项目所在村签订苗木管护和收入分配协议,明确收入分配方式,苗木销售收入首先支付村集体土地租金10元/棵/年,剩余部分由中标人与项目村各按50%比例分配,合作期为5年,预计5年后项目村平均增收60万元。
落实“四化”举措,推动村级集体和农民双增收。一是突出农民职业化,持续提升农业发展质效。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三产融合等专题,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现代青年家庭农场主培育240人次;把设施蔬菜土专家、日光温室土专家、果树种植大户等一批乡土人才和致富能手充实到师资队伍,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2020年全市共培育职业农民6572人。二是突出产品品牌化,提升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把农产品品牌化作为提升邳州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新申报绿色食品认证10个。组织央视新闻客户端直播推介邳州大蒜活动,举办“聚优品 嗨邳购”邳州农特优品直播带货专场,现场推介特色农产品80余款。赵墩镇城河村依托有机稻米基地,坚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完善生产质量标准体系,打响“老淤土稻米”“老龙潭龙虾”等品牌,推动传统农产品向绿色品牌转变,拓展销售方式和渠道,提升网上营销规模,推进线上线下结合,让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三是突出产业集群化,全力打造三产融合发展平台。重点打造大蒜、银杏、花卉、健康养殖等产业集群,邳州银杏产业园获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邳州大蒜产业园获批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监测优秀等次,通过农业农村部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期评估,大蒜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邳州银杏加工集中区新获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邳州市成为江苏省唯一拥有三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县(市)。通过集群带动镇村农业公司、龙头企业推广绿色种植,搞好加工基地和市场建设,让农民享受更多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四是突出集体经济发展联合化,大力开展“企村联建共走振兴路”行动。与无锡滨湖区举办4次企村对接会,15个村与15家滨湖企业对接洽谈,镇村积极跟进,达成10对合作意向。192对企村积极开展对接活动,已签约项目142个,联建覆盖率达30.8%。
积极推进经营管理规范化,确保集体“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建设应用“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将所有村(居)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全面纳入“阳光扶贫+”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实现业务动态管理、违规实时预警、及时处置。二是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村务卡非现金结算制度。全市村级财务代理实现全覆盖,所有村(居)全面实现非现金结算,实现村级集体资金往来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三是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成1个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和25个镇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0年度,发布交易信息公告1942个,交易成交总金额9.41亿元,成交标段2439个,溢价总金额2184.3万元,溢价率2.4%。四是积极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作为省级试点县,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市村级集体总资产13.1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66亿元、村均33.88万元,占比12.62%;非经营性资产11.49亿元,占比87.38%。全面完成490个村(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界定成员159.73万人;共量化成员股159.73万股,占总股本的70%,集体股占比30%,490个村(居)成立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登记赋码,赋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组织实行村民委员事务与股份经济合作社事务政经分离工作试点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将集体资产移交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
(作者单位:江苏省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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