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脱贫攻坚以来,财政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帮扶等资金,在广大农村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笔者就如何管好用活村级扶贫资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强大支撑作用,谈几点思考。
坚持集体所有,做到产权明晰。归属村集体的资金、项目,数额大、种类繁,涉及群众多。一是全面清查摸底。对各类扶贫资金在村里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分类、分项、分年度建立扶贫资产清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确认资产权属。根据扶贫资产形成的项目来源、资金性质、实施主体等具体情况,将村级扶贫资产逐一核实确权,明确权利主体、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村集体扶贫资产。三是办理资产移交。对于核实确权的村级扶贫资产,根据确认结果,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资产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扶贫形成的资产,统一标识、建立台帐、纳入财务核算,并向全村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管护。村级扶贫资产按照资产性质,大体可以划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两大类。一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资产。这类资产重在管护,按照“用—管—养”原则,预算专项资金、专业管护、责任到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资产寿命期内有效使用。二是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及其他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重在运营,要按照“盘活利用、保值增值”要求充分使用好,并根据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扶贫资产经营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同。
坚持多种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对于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制度优势,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结合实际,多种经营,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自主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经营性扶贫资产为基础,独立经营,通过产业链延伸、系统性资源开发等,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创造新价值,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合作经营。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来主体,股份合作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目标收益管理”等多种模式,聚集现代产业发展要素,赋能集体经济内生发展能力,提升集体经济收益质量。三是其他形式。确保资产完整基础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把扶贫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探索通过委托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最大程度地盘活利用,获得经济收益,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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