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轨道是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农户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单元,在农业格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需要准确认识小农户的重要地位,找准扶持引导小农户的途径,解决好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回顾我们党100年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小农户的重要地位。从革命时期领导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到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土地改革,再到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各个时期都能较好处理农民问题、保护好农民利益,因而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农民始终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小农户占农民群体的大多数,实现好小农户的发展和福祉,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党执政基础的巩固。

  从现实来看,小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据初步预测,即便到2050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80%,小农户预计还将有1亿户。小农户过去、现在、未来都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小农户众多并将长期存在,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首先正视和妥善解决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这个根本性问题。没有广大小农户的现代化,就难谈农业农村现代化,只有把小农户这个基本面都融入到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农业现代化才能水到渠成。

  近年来,针对小农户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力度。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这些政策措施都对扶持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目前,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超过300万个,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5万家、带动1亿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90万家、服务7000万农户。

  但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等背景下,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依然不少,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要求更加紧迫。在生产环节,伴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业出现了老龄化、兼业化等现象,存在劳力不足、生产不便等问题,也不利于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广。在销售环节,一家一户在面对市场主体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等劣势。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支持引导力度,推动小农户加速融入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来,让农业农村现代化早日实现。

  一方面,要“赋能”小农户,着力提升小农户的发展能力。立足小农户小的特点,尤其是注重把其中具有长期务农意愿、有经济头脑、有眼光的人才努力挖掘出来,培养一批家庭农场。在政策制定上,应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公平性和普惠性,不能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好农田小水利、粮食小仓储等“小”功夫;在服务上,做好小农户的小额信贷,扩大保险品种;在技能培训上,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管理的职业农民;在信息手段利用上,通过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为小农提供及时的农业政策、农技推广、市场价格等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要“带动”小农户,着力提升农业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就是要在提升小农户自身能力的基础上,解决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不能带动小农户、愿不愿带动小农户、带动效果好不好的问题。应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为契机,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质量,让它们带动小农户能力逐渐变强;此外,还应继续积极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提高农民急需的、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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