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加快培养五大重点领域人才
乡村人才类型多样、构成复杂。《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实践迫切需要,突出重点,对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五类人才进行针对性部署。具体包括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培育乡村工匠,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等;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科技推广人才,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等。
在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加强业务培训,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完善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引导综合性高校增设涉农学科专业,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建设。二是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三是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分类分级开展“三农”干部培训,将教育资源延伸覆盖至村和社区。四是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培养,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五是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引导农业企业建设实训基地、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
多项政策措施为加快乡村人才振兴保驾护航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明确,深化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在人才培养上,提出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在人才引进上,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建功立业。在人才使用上,提出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积极开展统筹使用基层各类编制资源试点,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在人才评价上,提出完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组织农民参加多种技能评价,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在人才服务保障上,提出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
在组织领导方面,强调各级党委要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将干部培养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选优配强涉农部门领导班子和市县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干部,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在政策保障方面,强调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支持涉农企业加大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投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注重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平台建设方面,强调要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奖补等政策,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在规划制度方面,强调要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推动“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此外,《意见》还强调要选树乡村人才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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