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良策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韩志国 韩楠楠 王 鑫 字号:【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但整体而言,合作社发展还不平衡,有很大一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章立制、民主管理、盈余分配。为实现县域内农民合作社整体质量提升,即墨区实行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因社施策、查遗补缺,从健全基础规范入手,引导单个合作社纵向逐步自我完善,横向相互取长补短,最终达到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目标。

  调查摸底,分类指导

  全面调查摸底,健全信息台账。调查摸底的范围包括辖区内的所有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农民合作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汇总时按照“种植类”“畜牧养殖类”“农机服务类”“水产养殖类”等不同行业进行明细分类。对那些只登记不经营的合作社,结合“空壳社”清理整顿,引导其依法注销或变更登记为家庭农场等。

  同时查看“生产记录”“会议记录”“财务记录”等“三项记录”是否规范。“生产记录”主要考察合作社投入品规范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操作情况,农作物种植、管护、收获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会议记录”主要考察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记录”主要考察合作社应设置的现金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经营收支明细账、成员分户账等财务账簿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及时、规范等。这三个方面是衡量一个农民合作社规范与否的基础。

  市(县)、镇两级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台账》(以下简称《合作社台账》)。《合作社台账》的建立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为基础,经过走访相关村庄和农户调查核实后,剔除“挂名社”“僵尸社”“空壳社”等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将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合作社逐一进行信息登记。《合作社台账》登记的信息内容一般包括:注册名称、时间、地址、入社成员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商标名称、流转土地面积、理事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示范社级别等信息。各镇安排专人负责对《合作社台账》管理,每月根据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提供的增减变动信息进行更新登记,每季度向县级经管部门上报一次变动情况。县级经管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与镇级台账同步增减、同步更新。

  综合分析,科学分类。对列入《合作社台账》的农民合作社,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合作社登记管理状况和“三项记录”,逐个剖析分类。第一类是“三项记录”设置齐全且登记规范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约占现有正常经营合作社总数的20%左右,是当地农民合作社行业规范发展的“领头雁”,也是各类示范合作社培育的基本对象。第二类是“三项记录”设置齐全或基本齐全,但登记不够规范的合作社。此类合作社约占现有正常经营合作社总数的30%左右,具备较强的可塑性,是目前合作社整体质量提升的重点工作对象。前两类合作社一般都设有专职的财务人员,或者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具备了规范提升的基本条件。第三类是“三项记录”设置不齐全,而且登记不规范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多数由理事会成员或者其家属兼任,没有专职财会人员,不具备直接提升的基本条件。

  因社施策,分类指导提升。在指导合作社规范“三项记录”的基础上,按照“水桶原理”,分类帮助合作社找出制约其规范发展的“短板”问题,因社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逐社逐项进行补充完善。

  对于第一类合作社——主要围绕产品提档升级开展工作。如:帮助合作社在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基础上,探索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提升产品初加工的规模、标准等;没有注册商标的,指导其申办注册商标;没做产品(产地)质量认证的,帮助其申报产品(产地)认证,等等。

  对第二类合作社——在健全完善“三项记录”后,通过全面分析,找出制约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瓶颈”问题,先让合作社“活”起来;再经分析论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实施,个个突破,帮助合作社“好”起来。

  对第三类合作社,再次进行分类分析,分别给出相应的指导规范。一是对于具备合作社组织特征,且其多数成员有继续合作经营意愿的农民合作社,指导其从建立健全“三项记录”入手,然后制定相应的规范发展计划,并逐步落实。待基础夯实后,再考虑提升。二是对于已明显不具备合作社组织特征,但主要经营人员仍有意继续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其变更登记为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三是对于已不具备合作社组织特征,且主要经营人员也无意继续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其参照“空壳社”清理整顿的程序注销登记。

  培育典型,宣传推广

  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过程中,注重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培育打造一批“行业(或产业)典型”,并通过系列的试点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相关行业(产业)合作社提档升级,规范发展。

  第一步:选育典型。关于农民合作社典型的选择主要把握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在本地具备较为广泛的代表性。二是合作社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制度齐全、运行比较规范。三是合作社理事长思想观念与时俱进,有开拓创新理念。

  关于典型培育,主要是结合本地经济特点或产业特色,按照农、林、牧、渔、加工、三产融合等主打行业情况,选定重点行业或产业,每个行业选育3-5个“县级典型行业示范合作社”,每个乡镇选育1-2个“镇级典型产业示范合作社”,分别建立信息台账,按月更新相关信息,形成每个行业都有典型可看,每个产业都有样板可学。

  第二步:示范引领。典型选定后,通过定期组织示范社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参观学习、经验介绍等各种形式,让其他合作社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使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再停留在纸面上和会议中。

  第三步:宣传推广。通过定期开展“农民合作社典型示范培育回头看”等活动,随机选定部分典型合作社和非典型合作社,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总结,提炼出对多数合作社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举一反三,对合作社进行再指导、再培训,使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教训警醒作用不断放大,让合作社感同身受。同时,将这些经验和教训汇集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规程和教学案例,通过会议培训、观摩交流、媒体宣传等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合作社管理者在学习掌握典型合作社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能了解这些合作社曾经遭遇的困难和挫折,引以为戒,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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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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