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立足农村基层实际,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创造性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65个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成立组织等项工作,盘增资产9112.04万元,其中盘增经营性资产3706.17万元;核实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耕地1.2万亩;确认成员37万余人,全区265个村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并颁发了登记证书,共成立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269个,为269个经济组织统一印制了成员证和股权证,刻制了公章和财务章,制作了经济组织门牌,统一标准要求村组织章程、理事会、监事会组织名单及管理制度上墙。
记好“一本账”,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肥乡区把记好“三资”台账作为核心抓手,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在全区统一印制了“三资”台账,细化了清查内容,明确名称、价值、位置、数量、面积、折旧、现场照片等详细信息,重点清查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做到条目清晰、内容规范,一村一本、一物一页。严格执行“全面排查、公开公示、审查认定、依法处置、评估验收”五道程序,坚持“资产资源村村过筛、合同文书份份把关、集体收入笔笔对账”三到位原则,认真细致核查各类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情况。对于固定资产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清查核实,对于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通过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进行核查,记好每一页台账,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晰、群众认可。同时,肥乡区紧紧抓住9个乡镇农经站、265个村支部书记和村会计这一重点人群,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每个记账员都是政策、程序的“行家里手”。
开好“一封信”,结合“专用软件”筛查界定成员身份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流动性大,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较为突出,身份界定则越来越复杂。对此,肥乡区没有以户籍为唯一标准“一刀切”,而是坚持“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因户制宜、因人施策,以户籍登记与常住人口登记相结合,创新推出了“登记证明信”制度。即以户籍登记为基础原则,对外嫁女、入赘男、“外来户”等特殊情况人群,根据村成员界定实施方案,由户籍所在地出具登记或不登记证明信,由登记地出具登记或不登记回执,实现“见信”登记,把好村级登记第一关,避免错登、漏登、重登。与此同时,肥乡区还利用成员筛查“专用软件”对各乡镇成员进行全面、拉网式筛查,让各乡镇村对所辖区域内成员逐个进行筛查,对发现重复的成员逐个进行排查、甄别、确认,全区共排查重复登记成员5200人,杜绝了错登、重登现象的发生。这一方法,不仅使成员身份确定得到多数人认可,保护了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也防止了少数人“多吃多占”的问题,保障了集体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
贴好“一张榜”,全程公开群众监督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关乎地方的社会稳定大局。在推进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成立组织及如何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肥乡区坚持程序规范和全程公开相结合,实行“三榜公示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改革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成立组织和如何发展集体经济等均实行“张榜公示制”,特别是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结果实行“三榜公示制”,最少公示三次,直至群众满意。第一次是调查确认公示,例如清产核资初步清理工作完成、村务监督委员核实后,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群众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由村实施小组复查复核。第二次是有异议问题公示,公示存在异议问题的复查复核结果,并继续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咨询。第三次是无异议确认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形成最终结果,按程序进行最后一次7天公示确认,确保每一项结果让群众认可。
抓好“一典型”,示范引领稳妥推进
按照“全面部署、典型示范、重点突破、稳妥推进”总体思路,肥乡区制定了一整套符合全区实际的有经营性资产和无经营性资产村农村产权改革“流程图”,并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成立组织等四个阶段都树典型、育亮点、搞示范,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坚持好中选优、因势利导原则,及时将创新积极性高、主动承担示范任务的毛演堡乡列为全区试点,倾力帮忙扶持,先行先试,并在试点中发现问题、研讨解决问题,形成的成熟做法在全区推开。对首批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5个村在毛演堡乡后屯村召开颁证仪式,为第一批完成的村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为后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举行了揭牌仪式。其他8个乡镇也纷纷到毛演堡乡对标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了股权设置和成立经济组织工作等“规定动作”的规范开展。
制好 “一模板”,规范流程促提升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严把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经济组织登记等“关口”,特别是2020年来开展的股权设置和组织登记等工作,严格“民主决策、公开公示、乡镇审批、规范推进”程序,采取“三议事、三公开、三请示、三批复”制度。即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方案民主议定,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民主议定,理事长、监事长民主议定;村集体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方案公开、村股东(成员)代表选举结果公开,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结果公开;村集体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方案请示,村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请示,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乡镇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乡镇对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批复,乡镇对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等。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公开透明运行,特别在股权设置上,对设不设集体股、成员股设置类型、份额等均由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经济组织登记管理、章程的制定、理事会等选举办法均由集体讨论确定,保障了股权设置和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工作的有序推进。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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