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丘陵面积广阔,土地零散,平整大块地少。全县总面积1601.6平方千米,其中山地丘陵区占27%,低山丘陵区占54%,准平原区占10%,水域占9%,现有耕地面积63万亩。截至目前,全县流转土地面积累计20.6万亩,流转比例为32.7%。其中农户流转面积10.68万亩,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面积9.92万亩。由于地级过多、级差过大,蒙阴县农户承包的土地比较分散,有的甚至十几处,每块面积往往只有几分几厘,难以实现连片开发,严重影响了土地产出效能。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推动土地流转,由分散经营转向规模经营,由零星种植向集中连片开发转变,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土地流转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引导尤为重要。政府应该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层领导和群众思想疑虑,同时结合实际,制定鼓励流转的政策,特别明确土地开发利用、权益保障、环境、信贷、服务方面的政策。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有所作为,不乱作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同时充分调动村级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法完善遗留问题,建设流转交易平台,积极组织网上公开流转。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和行为,严格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审核、信息发布、合同鉴证等流转程序,确实保障农民利益。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督管理,制定统一的流转文书格式,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均必须依法订立相应的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要坚决维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严肃性。对已有土地流转合同,尤其是口头合同,要积极引导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保护双方的利益。同时,要针对当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有前瞻性、预见性地在合同中留有余地,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完善农村保障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完善农村保障,特别是失地农民的保障,是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一环。土地流转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土地问题,而是与农民的社会保障相联系的社会问题。在调研中发现农户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果流转后用地业主因经营或市场原因而破产,农民的利益怎么保障。针对这类问题,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解决:一是制定新的补偿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征收、征用带来的利益升值,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二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三是实行有针对性的补偿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做好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衔接工作。四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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