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口,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深刻指出,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这为做好今年及“十四五”农村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改革,逢山开路、遇河架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实施了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建立了一批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逐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一些长期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得到破解,不断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让广大农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当前,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发生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仍然要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重要法宝,谋划实施好新一轮农村改革,既要在战略上布好局,也要在关键处落好子。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明确重点任务。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着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共同富裕。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让农民平等分享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成果。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加强系统集成。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任务也更加艰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充分考虑农村改革目标的多元性和改革成效的统一性,以更广阔的视野全面谋划改革举措,改变各项工作单兵突进的现状,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整体呼应的改革新格局。聚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乡村治理体系等关键领域,厘清各项改革之间的规律属性、内在联系,增强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推动改革在政策取向上协同配合、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工作成效上同向叠加,推动各项制度形成合力。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坚守改革底线。农村改革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必须稳妥审慎推进,不容出现颠覆性错误。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能操之过急,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把好事办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范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守住农民利益,切实保护好农民的美好家园,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我们要将改革进行到底,乘势而上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有效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源源不断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释放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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