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庄子村地处天津市西青、南开两区交界处,紧邻市奥体中心,是西青区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84户3238人,选出成员代表171人,经第三方事务所审核,村集体资产总额为361141.1万元,负债总额为22844.3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38296.72万元,成员总股数约3238股,折合每股人民币103.68万元。
一、困境倒逼而来的自发改革
矛盾突出,问题积聚。2000年左右,随着天津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凌庄子村按照要求进行平房改造,加之天津市又要在村里兴建体育中心,村里80%的土地被征用,面积超过1000亩,获得征地补偿1亿多元,村里仅剩的2万多平方米的物业,一年收入仅200万元,远远满足不了全村每年1000万元的各项支出,而当时集体账上仅有10万元。村干部想通过这笔征地补偿款扩大物业面积,补亏盈利,但大多数村民由于对村干部缺乏信任,并主张把这笔补偿款分掉,村内干群关系逐步僵化,村庄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各方矛盾迫使村干部要尽力扭转凌庄子村一盘散沙的局面。
顶住压力,走出困境。村支书为了能够扭转这种持续性的集体账亏局面,给村民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保障,提出建产业园、发展物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当时大多数村民反对,村党支部班子通过分组与村民沟通协商,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了村支书的提议。从2005 年开始建产业园,2007 年开始招商、形成气候,到2008年村民才逐渐对产业园充满信心。凌庄子村建设的产业园区是天津市第一家依法注册的创意产业园,如今共有442000平方米物业资产,吸引了近700家企业入驻,净资产33.82 亿元,年均1.2亿租金收入,已成为天津最具人气和活力的集办公、休闲、商业、健康多功能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历经17载,凌庄子村已经从一个干群关系紧张、无序滞后的村,变成了一个村庄管理和谐有序、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向好的全国文明村。
二、改革以来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通过规范流程,完成集体资产确权。2016年3月,该村召开了村“两委”会、支部扩大会、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正式启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人员摸底排查。经过大会表决,户籍冻结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村党支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全村70岁以下全体党员到每家每户征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户口冻结日的意见,3天内完成,同意率达98.2%。二是集体资产盘查。2016年10月,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对村内所有财务进行审计,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科学民主地完成了村委会及下属企业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三是股权设置。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不设集体股、非成员股,不区分村龄股、劳龄股等,按照2016年4月30日实施户口冻结、人员只减不增的方案,享受村民待遇的实际人口数为3238人(其中:含现役义务兵1人、监狱服刑5人、死亡45人),平均设置股权,即前述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3238人为产权改革完成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持有集体经济组织股份一股,共计3238股。四是设立章程,成立组织。2019年,该村召开村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和管理办法》,召开了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到西青区农委办理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并由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通过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凌庄子村“两委”新班子成立后,班子结合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分析研判,围绕队伍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政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了《凌庄子村班子建设制度》《凌庄子村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凌庄子村村务管理制度》《凌庄子村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等8大类102项规章制度及党建廉政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通过巩固成果,促进集体壮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该村为了集体经济组织有效运营,从年收益中提取10%作为村集体组织发展基金,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及福利发放。为了保证村民稳定预期收益,预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基金后的年收益,折算成每股收益后按规定进行分配。为了确保分配收益的科学性,对持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年龄情况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红。为了防止股权滥用,本人持有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在三年内不得以买卖、赠予等任何形式进行流转,且三年内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集体经济组织股份不得超出一股。同时,为了保证经营管理的水平及成效,村集体组织根据经营管理情况每三年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评估,以此考核经营管理者的业绩及工资待遇。
通过长远规划,保障持久民生。凌庄子村遵循“建物业、抓稳定、保民生”的发展思路,建立了天津市最大的产业创意园区,由村委会投资创办的凌奥集团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占地310亩,十余年陆续建设45万平方米物业资产,产业园区吸引企业超过700家,主要包括科技、信息、教育、医疗等新兴业态,积累了33.8亿资产,这些资产基本是通过物业租赁的方式形成的。庞大的资产体量和长期稳定、稳中有升的租金收益较好地保障了3238名成员的生产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问题,但该村基于长远考虑,不满足于直接产生租金收益的物业经济,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不断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径。
通过限定经营范围,稳资产保收益。凌庄子村积极探索“物业出租+租金入股”的发展模式,依托现有物业,通过稳定的预期收益再投资的方式既保障了集体资产的权属,也拓宽了集体收益的渠道。前期通过考察、调研,确定拟投资企业名单,报村委会、集团董事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提议,通过党委扩大会形成议题,上报街道党委批复,最终由党员、成员民主表决后通过入围企业。2016年以来,凌奥集团陆续投资6家公司,以3年租金作为投资,抵占20%公司股权,集体经济组织从第4年开始正常收取租金,并同时享有这6家公司20%股权的分红。同时,自第4年开始,凌奥与合作企业的租赁合同也会以3-5年为1个周期相应调整,租金相应增加。
三、对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思考与启示
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对于巩固和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凌庄子村在组织高效运行和探索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均为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
以充分民主化为基础的户代表大会制度。2019年6月,凌庄子村召开第一届成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凌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章程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71名成员代表组成”,并详细列明了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该村在未制定章程前,通过户代表决议的形式审议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章程后,该村采取了双重决议标准,即“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户代表大会签字确认”。
户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凝聚了该村在决策机制上的智慧,其制度化运行为决策的有效形成提供了持久稳固的民主支撑,既兼顾了该村每户集体意志,也解决了代表机制的弊端,正确表达出每户被代表成员的个人意志,极大地提升了凌庄子村决策结果的可信度与民主化程度,为该村的每一个重大事项提供了充足的制度保障。凌庄子村这一有益经验为集体经济组织高效运行的法制化提供了实践经验。
以公有制为坚守的集体经济发展理念。民法典将集体经济组织列为特别法人,即明确了其可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市场化竞争过程中,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也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化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这就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要平衡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既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也要警惕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避免公有性质的集体资产纳入责任财产的范围。
凌庄子村基于物业租金收益再投资入股的经营模式,既能解决投资产业资金不足的难题,有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成员收益,也可避免由于市场风险或公司经营不善引发对公有性质资产构成潜在威胁,从而更稳固地保障集体长年稳定的收益预期。这种基于规避风险的盈利性经营模式对于一些集体资产较为充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具有借鉴意义,也为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提供了现实支撑。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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