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地处湘中腹地,总人口90.32万人,面积1596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524个村(社区),是传统农业大县、省级财政贫困县。全县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用好用足改革关键一招,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深做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突出四个“到位”,实现高效协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双组长主抓、主要领导共管、多部门协作、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制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示意图,出台示范文书档案样本,形成了“3个阶段、10个环节”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双峰方案”。并从县直成员单位抽调8人组成专抓联席办公室,乡镇也相继成立了产权改革办,全县上下同频共振,齐抓共管。
二是宣传培训到位。通过新闻电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进村入户发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设立宣传点540个,接待咨询群众,解答政策问题400多个。召开政策宣讲会7000余场,举办培训班42期,培训人员3800人,参会群众达40多万人次,基本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童叟皆知。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将乡、村两级改革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县级工作经费由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不足部分县财政兜底。改革实施以来,县财政累计安排改革专项经费799万元。坚持对改革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各项服务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确保改革经费专款专用、使用高效。
四是激励考核到位。建立每周一上报、一月一调度、每季一联查、半年一通报制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对进度偏慢、质量不高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约谈。把改革工作纳入县对各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凭考核结果,按月给予相关工作人员300元、260元、220元不等的绩效奖励,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争先创优。
把准四个“环节”,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六个步骤”,核清“三类资产”。出台《双峰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步骤,对全县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全县共核实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2.2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7.46亿元,核准集体土地总面积256.52万亩,做到账内账外应查尽查,产权归属能确尽确。整个核查过程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结果全认可。
二是坚持“四项原则”,确准成员身份。通过书面征集、当面会商的方式,广泛征求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社会各界意见,出台《双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各村(社区)按照“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入户登记、民主协商、公示确认、上报备案” 的流程,制定操作细则。坚持“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民主协商、群众认可,身份唯一、不重不漏”四项原则,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县有改革任务的498个村(社区)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24.87万户,成员80.93万人, 未确认成员身份1.05万人,保留成员身份5443人,做到了程序规范、结果公认。
三是明确“两种模式”,建好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比较多的村(社区)引导组建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比较少的村(社区)引导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社。共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55个,集体经济合作社443个。每个经济组织建立组织章程,健全管理制度,登记赋码、颁发证书、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形成了一套标识齐全的档案资料。全部选出了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委会和监委会,成立了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董)会和监事会,产生成员代表会议代表1.82万人。并将资产、人员、股份等信息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四是据实赋权配股,实行“静态管理”。出台《双峰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按照股份“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依法继承”的方式,对55个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社区)的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按市场价格折股量化或以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股权清册和股权台账,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全县量化经营性资产1.74亿元,成员股东7.28万人,发放农户股权证书2.95万本。基本实现了“量化标准合理、确权赋能到位、股权价值明确”。
着眼四个“转变”,彰显改革成效
一是改出了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通过改革,解决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等问题,整合水面、林业、土地、旅游等资源,盘活了村级集体资产,为社会工商资本下乡发展乡村产业创造了条件。全县重点扶持27个有发展潜力的村,发展特色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消灭了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形成了“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助推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如,青树坪镇成立乡镇集体经济联合社,为村集体土地流转搭建中介服务平台,推动土地向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为该镇村集体增加服务收入达60余万元。部分村实现整村土地流转,村集体年均获得服务收入达5万元。
二是改出了农民增收新路子。通过改革,加速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加快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步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找准了农民“借地生财、靠地吃地”的增收之路。如,三塘铺镇东方村成立了东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村500余亩耕地全部入股合作社,注册资本65万元,其中土地经营权折股26万元,现金入股39万元,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11万元,农户每亩可增收100-300元。
三是改出了基层治理新模式。改革实施中,坚持注重明晰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提升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与能力,丰富了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实现形式,形成了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农村治理新模式,强化了村级组织的经济运营职能,夯实了乡村治理经济基础,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
四是改出了“三资”管理新办法。先后出台《双峰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双峰县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双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健全集体资产登记、管理、使用、清查、处置和定期报告等机制,建立了有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和监管体系。通过与建设银行双峰县支行、长沙用友财务软件公司合作,开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拓宽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范围。并将清查核实的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上传“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本文由湖南省双峰县委、县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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