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驻村四件事谈乡村治理之道
时间:2022-02-28 06:17:54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官爱玉 字号:【

  乡村治理不仅关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更关乎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笔者结合驻村三年经历的四件事,浅谈几点思考。

  发展专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村庄自治能力

  笔者认为,当下农村发展需要一种新的治理范式——把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让农民自愿加入专业合作组织,解决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一直以来,笔者对本地村民大规模种植大樱桃就比较担心。俗话说,樱桃好吃树难栽。本地没有种植大樱桃的历史,大棚种植技术并不简单,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也较少。过去曾经出现过因为授粉不当,全镇有480多个大棚出现落果、绝收现象。损失最多的一个大棚要赔掉十几万,还有一些农户面临还不上贷款的风险。一百多名村民集聚镇政府走廊里,闹着要解决。

  从“大樱桃事件”中,笔者想到了村民自治力量薄弱的现状。为什么会出问题?一是急,村民们缺乏风险意识,贷款建大棚,不理性。二是赌,缺乏长远打算,发展全凭运气,不专业。出了问题先向政府施压,找政府解决。但事实上,更好的解决途径是自治和协作。

  大樱桃一事给我们的提示是,应尽快成立果树协会,有效发挥生产和市场之间协调与组织作用,通过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科研推广,需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帮他们鉴别真伪,给他们植入风险意识,教他们学会应急处理,让协会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成为基层政府的有力帮手。

  挖掘向心力,提高村庄德治水平

  推动乡村治理,就是要重塑乡村精神、乡村价值和乡村力量,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推动乡村治理行稳致远。

  2019年初夏,村里刚刚建成的农家书屋里挤满了孩子。突然有一天,孩子们都不来了。我一头雾水。在路上,我问放学的孩子,他们都低头不语,让我更是纳闷。那天,趁一个孩子来还书,我拉着他的小手轻声地问:“是有人不让你们来吗?”他“嗯”了一声,点点头。我愣在那里。

  我能体会个别村民的矛盾心态,但仍感到十分惊讶。一个好的村庄,当公共利益出现问题的时候,村民们应当自发维护公共利益。眼下村子里找不到一件事能凝聚村民的力量,村庄内部没有公共精神。一边是村民晒太阳打麻将发牢骚,一边是随处乱扔的垃圾无人管、坑坑洼洼的水路没人修。很多齐心协力就能解决的村庄公共问题,没有村民响应,大家“各扫门前雪”,一盘散沙。扶贫弱村,人的精神建设、道德建设至关重要。

  为此,笔者用近三年半的时间尝试改变。将单位捐赠的图书分发到各党小组,选择离村民家近的6个地方建起读书室,挂上标牌,定出制度。第二年,又在村口大集附近物色一个农家仓库,和村民一起改造成农家书屋,在全村形成了“一屋多点”的文化格局。之后组建“常岭读书会”,先后5次举办“村上诗会”。以文化人,聚沙成塔。在2019年成立新中国70周年之际,笔者引导村民用刚收割的各种庄稼摆出祝福祖国的“70”造型,组建“常岭花之队”,表演《中国功夫》《丰收腰鼓》舞蹈,唤醒了村民心中的家国情怀。疫情最关键时刻,向村民们发出倡议,并迅速组建起27个人的“常岭村志愿服务队”,补充路口检查、宣传劝导力量。尽管改变的过程艰难,但效果很好。道德力量被激活了,乡村原本因循散漫的生活发生了改变,村民随波逐流的日子也提振起了内生动力。

  注重法律宣传,推进村庄法治建设

  一年元旦过后,屯里先后贴出两则通告。一是公安机关发布的悬赏通告,因为一位村民家的2个樱桃大棚遭人为纵火,损失巨大。另一则其实算不上通告,是一位村民贴在自己家门口的堵路通知。据悉是因为该村民几年前开垦山林即将被法院强制处罚,为发泄不满就将青石堆在村里施肥的作业道上。这两件事其实反应了一个问题,当村民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时大多习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报复,明知犯法,只求解恨。

  导致这种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此,应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对此,我们驻村干部在村里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把宣传内容刻在村口的8块大石上。邀请律师加入“常岭读书会”微信群,作为村民身边的法律顾问。制定本村的村规民约,呵护公序良俗,让意识引导行动。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驻村期间,笔者遇见一位村民打听他家蔬菜补贴的事。年年报,年年没有回音。他认为,这个钱上面肯定给了,但被扣留下了。在基层,村民疑惑不满的大多是这样的事。调研中,村民讲的最多的话是“现在,政策变好了,干部没变好!”“他们不为老百姓着想,里外就为自己!”村民说的只是个别现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也在一步步向好,但基层治理的确是乡村振兴至关重要的问题。

  村民存在的不满情绪,是由于镇、村、屯干部们此前做得不好,习惯“对上负责”,伤了村民的心。当下如何重树村民对基层组织的信任,是乡村治理的关键。

  一是切实提高镇村干部政治素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切实改变基层干部的官僚意识,提高服务意识。要真正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让他们一棒一棒传递接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注重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当下,农村妇女已成为乡村振兴中不可小觑的中坚力量。要注重提拔农村女干部,发挥她们在矛盾调解、宣传动员、文化活动、乡风文明等工作中的“软”优势。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要改变有的村干部不敢直面是非、更不愿得罪人的现状,避免鸡毛蒜皮的小事升级到法院打官司的情况,避免埋雷。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应在最后一公里设立信访接待日,让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

  四是尊重农民,还权于民。要改变农民素质差的看法,发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让村民参与村庄治理中来。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切实完善“四议两公开”,完善选举制度,用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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