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02-28 07:04:00 来源: 作者:陈永前 字号:【

  贵州省毕节市作为曾经的全国典型贫困地区,其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曾被联合国称为“不宜于人类生存的区域”。近年来,毕节市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为根本、合股联营为关键、村民自治为保障、改革推动为手段的发展模式,引导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把农民群众生产力和各类生产要素联合起来,推行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主导产业,打造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推动数量众多的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改变了过去农村单打独斗、难以抱团发展的困境,为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做法

  建立党支部在村集体合作社中的领导机制。毕节市以党建引领为总要求,引导村党支部书记或副支部书记为代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推进村“两委”成员担任村集体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村“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发动、组织本村村民入股集体合作社成为社员,调动村民入社的积极性,强化党支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核心和引导作用,把握合作社发展方向,引导农业现代化发展。

  建立村集体、合作社、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以农村“三变”改革为统领,积极引导村集体将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通过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到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中;村集体可以通过现有土地升级改造、增加投资、股份转让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开垦荒地、土地整治、清淤填地等方式增加土地面积作为集体资产入股,逐步提高村集体持股占比。村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实物、地上附着物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到合作社,参与经营、按股分红。合作社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集约化服务等方式提高经济收益,留足了合作社的发展资金和风险资金,明确了参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提高了村集体及农户收入,确保了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建立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规范建设机制。毕节市印发《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全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完善管理模式,创新经营模式。要求合作社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配套的合作社章程、成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规章制度。

  建立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分配机制。毕节市建立“217”利益分配机制,在合作社纯收益中提取20%的资金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风险防控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在纯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激发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由合作社制定奖励考核具体办法并报乡镇党委审定;在纯收益中提取70%的资金按集体股、个人股等占股比例向成员进行分配,实现村集体增收与群众致富相统一。

  建立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风险防控机制。毕节市围绕退股风险防控、自然风险防控、集体资产流失风险防控、破产风险防控、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健全市级主导、县级主抓、乡镇主责的风险防控机制,乡镇按照统一的管理方式,指导各村(社、居)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范化运营,设置风险防控资金,增强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监督与监管,把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理事长任期和离任审计,防止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源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面临的一些问题

  合作社发展实力较弱。根据调研情况看,全市大部分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刚刚起步,发展实力不强,集体入股资金较少,合作社规范运营和管理都还需要加强,部分合作社主要靠财政项目资金和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自主发展的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加之毕节市土地零散破碎,基础设施不完善,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发展程度都比较低,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领办人员有差异。一些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文化水平较低,对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政策研究不透彻、吃不准,出现推动合作社发展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的现象;有的村集体合作社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贤人;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和合作社管理人员年纪大,缺乏拼劲闯劲,发展合作社的动力不足。

  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当前,农民种好自家一某三分地已成为习惯,再加上思想上和信息上的闭塞,一些农户对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还存有质疑,认为入股入社将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压力,对入股经营主体缺乏信心,对发展产业情况不了解,造成许多农民持观望态度,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经验与启迪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发展村集体合作社的领头雁,拥有一个坚实的基层党组织,才能带领村集体合作社找准发展方向和出路,才能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壮大村集体经济,才能不断增强群众信心,激励鼓励群众,让群众树立“我参与、我管理、我致富”的理念,使广大农民群众围绕在党组织周围,让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走得更远。

  强化群众参与是核心。村集体合作社的主体是群众,要发挥村集体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去积极发动、组织群众,去帮助群众细算对比账、长远账。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多带群众出去学习考察,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利益,让群众自愿加入、自觉融入到村集体合作社中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人,形成“我参与、我管理、我受益”的良好氛围,推动村集体合作社工作。

  强化规范建社是前提。“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化建社是村集体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村集体合作社在建立初期,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当地出台的相关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设立,并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完善合作社章程及各类制度,健全村集体合作社的组织架构,明晰股权,明确利益分配,防止村集体合作社沦为“空壳社”。

  强化利益联结是关键。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姓公而不姓私,它代表的是全体村民的利益,通过把群众组织起来共同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群众的服务优势、劳动力优势叠加起来,形成聚合裂变效应,产生“1+1+1>3”的效果,在合作发展过程中形成“支部有益头、合作社有盼头、群众尝甜头”的利益联结机制。

  强化扶持是发展动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离不开政策扶持,毕节市推行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过程中,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系制度,明确了各级财政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等资金优先由村集体合作社承接,各类涉农项目优先由村集体合作社承建,并简化项目招标程序,在各类金融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与倾斜等扶持政策;同时市县成立了专班对全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为全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工作注入强有力的发展动力。

  (作者单位:贵州省毕节市农机安全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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