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补助若干建议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韩 青 字号:【

  从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补助试点。2017年6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截至到2019年,中央财政已经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专项资金110亿元。经过调研,笔者将分析农业生产托管补助实施效果,并提出完善农业生产托管补助实施的几点建议。

  一、农业生产托管补助方式

  各试点区托管补助主要采取了先服务后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种形式。从托管补助的环节来看,主要针对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先服务后补助是当前绝大多数省份采取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由各试点县市主管部门确定补助环节—制定补助标准—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实施托管补助项目—政府组织第三方验收—根据验收报告公示作业情况和补助金额—无异议后把补助发放给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如安徽省全椒县将项目补助款按4:6的比例分别分配给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也有的试点县按照5 : 3: 2 的比例分别补给服务组织、农户和村集体。福建省将补助资金不低于50%的比例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补助给被服务农户。有些省份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如山东省淄博市政府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无偿给服务组织使用,委托服务组织在深耕深松和病虫害防治环节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农机设备所有权归农业农村局,政府委托的服务组织拥有设备使用权。

  二、优化农业生产托管补助的建议

  科学合理选择补助环节,适当扩展经济作物生产托管。托管补助要考虑不同生产环节服务的市场结构。在补贴环节选择上,对于市场发育完善的环节减少政府干预,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优先支持社会经济效益高但市场供给不足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生产托管。在补贴品种选择上,坚持优先支持粮油棉糖等大宗农产品,提高小农户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各地可因地制宜围绕当地重要农产品、品种主产区探索开展经济作物托管服务。生产托管要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推动地方实现产业振兴。

  完善农业生产托管补助绩效考核方法。针对农业生产的某一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建议以一个县或者一个镇为单位,建立补助试点,同时做到补助要有持续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完善的农业生产托管补助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补助实施效果的奖惩制度。对承担项目的试点区提出三个方面的关键考核要求:一是小农户参加全程托管的比例提高了多少。二是农业生产薄弱环节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比例提高了多少。三是试点区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增长了多少。

  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建设,引导托管服务规范开展。建议各地社会化服务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生产托管服务价格、作业质量及托管合同等标准体系建设。建议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平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供需双方线上对接、线下服务,实现对服务主体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测,提高行业服务规范。

  充分发挥村集体在托管补助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优势。处于发展初期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规模分散农户之间,由于彼此间缺乏了解,短时间内很难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不利于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村集体依据其地缘优势,代表农户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沟通谈判,进而可使农民获得更加优惠可靠的服务。同时,村集体可以有效发挥其信息优势,补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短板,促进社会化服务资源有机整合,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托管补助项目的行政执行成本。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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