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土地规模经营经验谈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沈玉辉 字号:【

  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31.7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8.6%,涉及10.8万农户。土地规模流转面积稳定在13.47万亩。其中,家庭农场流转面积保持在4.83万亩,农民合作社流转面积保持在4.77万亩,农业企业流转面积保持在2.81万亩,专业大户流转面积保持在2.68万亩。流转方式主要有出租、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流转去向主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做法

  创新流转方式。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广委托代理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服务等作用,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委托书,授权委托村集体代理土地流转事宜。二是推行集中流转制。对农户进行分类登记,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依据,以自然田块为界限,通过互换等方式,将户户皆有的小块土地整合为大块,在成立合作社的基础上,统一发展高效作物种植,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三是探索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或对外发包、租赁、股份合作经营,土地收益实行按股保底分红。相沟镇王祥社区充分利用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设了占地3260亩的黄烟生产基地,实现了两个创新:其一是流转模式创新,采用“单季流转、隔年轮作”的流转模式,解决了黄烟种植的重茬问题。其二是经营模式的创新,采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村集体与县烟草公司牵头成立黄烟生产服务合作社。县烟草公司为村集体整修了35公里村内和田间道路,建设了10公里的灌溉设施,配套了相关设备,建起了10000多平方米的烤烟厂房,极大地改善了全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每户除土地流转收益外,还在烟地、烤烟厂房获得打工收入;合作社和种烟大户通过提供技术、信息、管理和销售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扩大了规模,壮大了实力,实现了多方共赢。四是鼓励大田托管制。引导和鼓励农民将土地的日常田间管理,特别是农作物的耕种、植保、农机、灌溉、收获等方面的服务,委托给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托管服务,既节省了繁重的劳力,又能腾出空闲时间外出打工获得收入。如莒南县博丰家庭农场,联合其他农机业主及种粮大户成立山东联众农机化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周边三个村庄签订了5380亩的农作物耕种托管合同。合作社充分发挥设备先进的优势,并以低廉的作业价格、优质的作业质量和先进的耕作模式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越来越多的农户渴望得到农场和合作社的服务,已辐射和带动周边村民2000余户。

  培育流转“主体”。一是大力开展农业招商。重点招引县内外农业龙头企业承接流转土地,建立生产基地和农业园区。在每个乡镇(街道)规划1000亩以上待流转的规模经营土地,通过广泛宣传推介,与企业等经营主体达成协议后进行集中流转。如大店镇在该镇街疃村以东、狮子口村以西,流转土地600亩,由青岛瑞福篮贸易有限公司承接,公司斥资1.2亿元,建设现代化温室育苗大棚,培育栽植美国红枫、红叶石楠、樱花、海棠等高档苗木,成为融苗木培育、生态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莒南县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户与农业企业的利益联结。制定下发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下乡”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科技帮扶”等服务,为新型主体流转土地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引导土地向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组织专家团分三期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等上门服务,既方便了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又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指导农业企业流转土地5.2万亩,鼓励农户与企业发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农户与农业企业的利益联结。全县已流转的31.72万亩土地中,有47.6%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其中农民合作社承接4.77万亩,企业租赁2.82万亩,家庭农场承接4.83万亩,专业大户流转2.68万亩。

  强化流转服务。规范体系建设内容。以“有场所、有设施、有牌子、有专人、有经费、有任务、有业绩”等“七有”为主要建设内容,规范县、镇两级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健全了“一栏三簿六制度”,“一栏”即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六制度”即岗位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对村级流转信息员逐个登记备案,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实现了流转服务“信息公开、流转规范、服务全面、群众满意”的目标,促进了土地流转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规模流转难度较大。虽然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程度普遍有了提高,但一涉及成片成规模流转,里面就保不住有部分农户不愿意流转,究其原因:一是这部分农户确实是认识不到位、不想流转,地在自己手中,心里踏实。二是对村干部有意见的农户,只要村集体参与,拒绝配合,导致很多项目流产;三是年龄大的老人及留守妇女在家赋闲,不愿流转土地。四是最根本的还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及城镇化、工业化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程度不高,那一点土地成为农民最后的保障。

  流转价格相对偏高。莒南县根据各镇街的区位特征、自然条件、设施配套、流转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了各镇街范围内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基准价格),允许各种流转行为的交易价格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户为了获取更高的土地收益,特别是遇到成片成规模流转的情况,往往会提高土地流转价格,而部分承接土地的经营主体为了能够尽快流转往往也会同意,最终造成了土地流转价格的虚高。目前,莒南县土地流转的平均价格在1000—1500元/亩,而农户间自行流转的价格只在200—600元之间。

  土地流向存在隐患。目前莒南县流转的土地有一部分长时间、大面积地流向了工商企业。从长远来看,这种流转方式不利于农村的发展。一是农民流转土地后,仅仅收取了土地的流转租金,无法获得企业产业链条延伸所获取的收益。二是合同不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一般都是高效设施农业,能够增加地方政府的工作亮点,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依照投资企业的想法签订合同,留有不少隐患。三是以休闲、观光农业等名义改变土地用途,导致流转过程不可逆,这种情况很容易让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金融服务严重滞后。对承接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严重滞后。绝大多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着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发展前景受到很大制约。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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