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理事会”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蒋 萍 字号:【

  罗锦镇位于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东部,辖14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4.5万人。自2001年以来,先后在星草村马鞍桥屯、高崇村高等新村屯、崇山村崇山头屯、下村村白童岩屯开展试点,选优配强理事会队伍,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生态。2019年底,“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基层民主协商治理模式已在全镇14个村推广。

  注重党建引领,建强“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战斗堡垒。一是凝聚多方合力,激活基层治理末梢。在各村(社区)党总支部的带领下,建立由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乡贤人士、致富能人、青年骨干等人士组成的村屯两级“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实行“四会”模式,广泛推行“五要六不”“四议两公开”、村规民约等议事规则,实现村民议事平台化。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村庄建设、文明新风、矛盾调解、服务生产生活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小到家长里短,大到村屯发展,形成“村党(总)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指导、村民理事会搭台、党员积极带头、村民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全镇共成立172个理事会,实现“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全覆盖。

  抓好队伍建设,释放基层治理活力。多年来,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坚持把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机制,积极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明确“八大员”职责。镇党委严格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厚爱严管协同,以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当好乡村治理“主心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五要六不”、村规民约等民主决策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道路。紧抓永福县创新实施中小型项目下放的机遇,14个村(社区)联合成立有限公司,开展服务小型项目建设,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变强的突破,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2019年,全镇1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4万元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5.71%。

  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健康运行。一是实行“一肩挑”制度。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至3名,理事会成员为5至10人。实行理事会理事长和村屯两级党(总)支部书记“一肩挑”,理事会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任期相同,把优秀的理事会成员推选为村“两委”后备干部。二是实行“四会”理事法。第一步:召开正副理事碰头会,提出村民反映的情况;第二步:召开党群理事讨论会,对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第三步:召开村民代表表决会,做出最终决定;第四步召开屯组村民传达会,将决议公开,接收全体村民的监督。镇党委明确村里的邻里纠纷、环境卫生、创业致富等方面可由理事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但是涉及村屯发展的重大事项务必向村“两委”报告。三是成立村务屯务监督小组。镇党委进一步细化理事会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止出现滥用自治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理事会基层治理新模式的健康有序运行,严格要求“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的所有工作都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同时,镇党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确保理事会健康科学规范发展。

  破解民生难题,充分发挥“党建+乡村振兴理事会”作用。一是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各村(社区)采取“理事会+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模式,由理事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整合人才、信息、技术、销售渠道等资源,为果农们牵线搭桥,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在各村屯理事会的带领下,罗锦镇大力发展富硒砂糖橘、温氏养殖两大农业特色产业,种植沙糖桔面积7万多亩,全年柑桔总产量近15万吨;生猪出栏达15万头以上,村民人均纯收入达15454元,同比增长10%。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理事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村“两委”通过座谈会、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多元化协商方式,成功帮助解决多起土地纠纷、房屋建设纠纷、邻里矛盾。2019年,经理事会成员参与调解、处理的大小矛盾纠纷达98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荣获永福县第一名,在桂林市147个乡镇中名列第13名。三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议事、干事”作用,通过多方争取项目和筹集资金,大力发展公益事业,硬化村屯道路,提档升级村级活动场所。2019年,完成农村通屯道路建设14条,完成一事一议道路和公共设施奖补项目11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79户,完成农村1020户改厕和1288户改厨,建设农村安全饮水项目7个,解决了4300多人的饮水难问题。四是推动新村建设。罗锦镇充分发挥理事会熟民近民优势,把自主权下放给理事会,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崇山头屯理事会引导下,村民积极实施农村土地流转,以“出租+分红”的新模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统一规划选址建设新村,将古村落核心区住户搬迁至新建的安置区,同时引进外商进行投资开发,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双致富”。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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