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改革须守住三条底线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这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我们攻坚克难、开拓前进的重要法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还关系到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以来,全国共有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形成了一批经验成果。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要拓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既要切实保障好农民权益,又要有效释放宅基地活力。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决守住“三条底线”。

  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作为我国农村最基础的制度和土地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促进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在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但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绝不是让城里人和工商资本到农村买房置地,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市场化程度越是深化,越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根“定海神针”,确保改革进程中不发生颠覆性错误。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不突破。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绝不容半点闪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各方面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高,这愈发提醒我们集约节约利用每一分、每一寸土地的重要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地姓农,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分配和农民用地建房管理,探索多种形式保障农村居民户有所居,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通过挖掘农村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

  坚决守住农民利益不受损。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关乎农民基本居住权益,要始终把农民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赋予农户更加充分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群众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体力量,改革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非法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改革要释放活力、促进发展,更要守住底线、把准方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稳慎有序推进,总结更多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创新成果,为农民谋福祉,为乡村谋振兴,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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