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自2018年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以来,全力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步伐,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分类施策”,培育高质量农民合作社
开展专项排摸,建立智慧农业合作社数据库,根据农民合作社运行状况、发展前景等情况分类处置。一是“扶优汰劣”。大力推进“三百强龙”(百个龙头企业、百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制定智慧监管、财政扶持、金融帮扶等12项举措,鼓励培育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品牌,对优秀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进行奖励扶持。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空壳社”批量引导注销,目前已注销243家,吊销158家。积极引导“一人社”转为家庭农场。二是“联优培强”。以区域为单位,结合特色产业和优质农产,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高标准区域合作联盟,提升市场竞争力。如高楼片区作为瑞安优质茶叶主产区,引导该片区7家茶叶合作社组建东瓯清明早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茶叶规范化种植、标准化加工、品牌化经营。修订瑞安市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定和监测办法,建立示范名录,形成“以强带弱”的农民合作社阶梯化发展模式;对部分效益不高的农民合作社,鼓励转型发展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鼓励“低、小、散”农民合作社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合并重组。
二、创新“融资模式”,推动金融多元化利用
通过金融杠杆放大财政支农效应,率温州之先推出“农业先锋贷”,瑞安农行、瑞安人保和瑞安农信担保公司按2:6:2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有力支持农民合作社50万元以内的融资贷款需要,无需提供额外的抵押或担保。稳步推进土地(林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订单、保单的抵(质)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优化授信模式,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互助金融,多渠道缓解小农户产业融资需求,探索多渠道风险化解方式。成立全国首家农村财险试点的兴民农村保险互助社,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产品保险、农产品货运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成立融达资金互助会、汇民资金互助社,截至2019年底分别发放互助金767笔8604.6万元、贷款2900笔17000万元。
三、引导“土地流转”,推动用地集约化经营
加快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土地流转,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协议,支持农民合作社集中连片长期流转土地,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出台土地流转补助政策,对在乡村振兴示范带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整村土地流转或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亩以上,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给予标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100元、农户每亩10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每亩15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完善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办法,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用附属等设施,有力解决农民合作社用地难题。
四、深化“两进两回”,打造高素质人才梯队
深化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落实《瑞安市人才新政40条(试行)》,推广“乡贤+招商引资”等模式,对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大学生、乡贤予以专项补助,吸引了一批青年农创客加入农民合作社队伍。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方案,2019年以来培训省级、温州市规范化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营销负责人等500多人次。
五、探索“辅导服务”,推动服务专业化运行
坚持农有、农治、农享,组织成立市级农合联,有机融入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难题。采取“政府投资、农合联运作、社会化服务”模式,建成“一站服务型”“三产融合型”等8个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多种服务。建立推广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在农业农村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引入瑞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职能作用,培养一支政策水平较高、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构建指导、扶持、服务和监督农民合作社的工作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合作社经营专业化。
(浙江省瑞安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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