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现代化面临两个基本问题,一是 “谁来种地”,一是 “怎么种好地”。前者的解决有赖于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后者则要求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解决千家万户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要把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战略性产业来抓。农业生产性服务涵盖的领域、服务功能,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多元化发展需求,涵盖生产、生活、生态领域。这其中,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合作社提供的托管、半托管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提供的定制服务都有巨大空间。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5月8日在人民日报撰文《农业生产性服务解种地难题》指出。
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是在完善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严格宅基地取得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思路,放开搞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增加市场的开放性和交易半径,加快房地一体化改革,最终实现可对外出租和转让。对于农民自愿退出的合规宅基地,要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打通宅基地退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连接渠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在《中国农村经济》2020年第1期发表的文章《“十四五”时期中国农村发展若干重大问题》表示。
为什么要素只往城市,不往农村走?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乡村产业的回报低,报酬低,资本、人力就不往农村去配置。要解决乡村产业的回报问题,就要提高乡村产业科技含量,要素组合和配置效率提高,回报率就会上升,乡村产业跟城市产业就一样具有竞争力了,资本就愿意到乡村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5月18日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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