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督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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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24日,以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为组长的第二督查组,赴河南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此次督查目的,主要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期间,督查组前往郑州市郑东新区、濮阳市濮阳县和华龙区实地调研了3个乡镇、3个村。10月24日上午,督查组召开座谈会,就督查情况反馈意见。

  一、河南省积极作为,改革工作扎实到位

  总体看,河南省委、省政府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成效也比较明显。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改革工作,市、县、乡按照要求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督查组所到的濮阳市华龙区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书记工程”,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在改革工作推进方面,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召开了4次推进会、部署会、现场会,明确改革任务、传导改革压力;建立月通报制度,直接报送省委副书记、主管副省长,发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促进各地重视改革并抓好落实。

  (二)政策文件出台及时。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每年将该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2019年,农业农村部批复《河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方案》后,迅速对全省改革作出整体部署,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前三批试点市县也都出台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座谈情况看,新县聚焦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出台了针对改革不同环节的十余份指导意见和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三)宣传培训发动基本到位。全省动员、培训达3300余场次,累计培训28万人次,培养了一大批改革操盘手。这些同志在实践中较好地把握了改革的方向,守住了改革的底线。同时,组织编印改革资料汇编、清产核资百问百答等材料,解读政策及操作规范简单明了,让基层干部明白“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了以后怎么办”,赢得群众认同。

  (四)试点推进稳步有序。前三批试点单位工作扎实规范,为整省试点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也在全国形成了亮点,如济源市先后三次在全国改革试点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濮阳市改革经验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整省试点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转段”,从全面完成清产核资转向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等改革任务。

  二、各市县规范推进,探索出了一些好做法

  河南省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范操作,各地有很多创新之处。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多地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相结合,扩大了工作成效。开封等地通过扫黑除恶、资产清理整顿,收回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3500多亩、房屋1000多平方米、资金1400多万元;巩义市把改革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集中拆除农村违章建筑16000多处,啃掉了一批“硬骨头”;遂平县出台关于各级财政拨款在农村形成的资产权属问题的意见,对自然资源、财政、水利、扶贫、教育等14个部门投资在农村形成的资产权属予以确认。这些做法有效维护了农民集体权益,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值得认真总结。

  (二)扎实推进成员身份确认。巩义市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做到“依法定条件、民主定成员、酌情定身份”,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新县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总结出“八进五不进”成员确认标准,针对特殊人员情况实行民主讨论和结果公示;濮阳市有的村按照一轮土地承包时间进行成员身份确认,有的村则以股份合作制改革时间为基准日,实行“一村一策”,坚持了实事求是、群众认可原则。

  (三)规范开展股权量化和管理。全省大部分地区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并将经营性资产折股到人、量化到户,提倡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方式。濮阳市的马呼屯村、魏寨村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情况,在股权量化时,提取一定比例的集体净资产作为改革风险金,用于处置改革过程前后的遗留问题;华龙区探索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股权调整,解决新增人口的利益诉求问题。

  (四)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全省各地充分运用改革成果,探索出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联合发展型等多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径。如遂平县探索形成了“1+6”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濮阳市按照“划分村庄类别、理清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步骤,将村庄划分为7个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方式,都很具有代表性。濮阳市还建立县级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平台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破解融资难题。濮阳市华龙区的领导干部介绍,2019年全区59个村中,15个村有分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群众得实惠、干部得清白,更重要的是改出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改出了农业农村的新面貌、改出了和谐稳定的新局面、改出了基层党组织的新活力”。

  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地方对改革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改革压力没有及时有效地传导给各县市,有的基层干部没有吃透中央精神,对改革的意义、目标和具体内容还不清楚,个别村党组织书记没有亲自抓改革,对中央的精神和本村改革情况讲不清、说不透。

  (二)改革的进度还需加快。有的区县成员身份确认尚未启动,截至2019年11月,全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比例只有50.4%;股份合作制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比例尚未达到40%;仅向5000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进展较慢。

  (三)改革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还需探索解决。个别村存在大量在建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有的村清产核资完成后没有及时调账。有的地方出嫁女、甚至年满20周岁未出嫁的女性不被确认为成员。有的地方预留了改革风险股,却没有明确具体的使用范围;有的地方统一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不少于30%,比例过高。有关农村闲置校舍、村卫生室等财政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权属确认以及产权移交,多数县市还没有出台相关处理办法;有关集体股权抵押、担保、退出等方面的探索还不多。

  四、政策建议

  (一)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将组织部门增补为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考核督促机制,及时有效地把改革压力传导下去,切实落实五级书记抓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市县级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定期开展调度,对后进地区进行指导督办;镇村两级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二)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确保改革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把中央政策讲清讲透,确保基层执行中央政策目标任务明确、路线不偏、步骤不乱。各市县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通过现场动员会、挂横幅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动员部署,让群众真正了解改革、认同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三)敢于大胆探索,形成当地经验。河南省在改革实践中已形成“济源经验”“华龙模式”等典型,还要在股权设置与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落实好中央有关“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的要求;解决好公益性资产产权移交、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

  (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进一步支撑乡村振兴。要提高改革的前瞻性和系统性,注重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产融合等相衔接。要着眼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资产资源禀赋,找准盘活利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支撑乡村振兴。

  (督查组组长:吴宏耀,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督查组成员:王宾,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马贱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白永刚,中央农办秘书局副处长;杨霞,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调研员;胡嘉,中央农办秘书局三级调研员;杨长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主任科员;戴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干部)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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